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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官为子办婚礼就不问责了吗?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431次 更新时间:2015/11/20 8:40:46 |
“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婚礼搞起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11月19日《华商报》)
有人会疑问:村主任都不当了,还受八项规定约束吗?回答是肯定的。有的党员会有这样的错觉:自己不是领导,八项规定和党纪与自己的关联度不高,似乎就可以做一些“出格”的事儿,这种错误的认识是贻害无穷的。即便是普通党员也不能违反党的决定与方针政策,否则,就失去了一名党员应有的基本素质,党员的觉悟必须高于一般的群众。当然,单靠每个党员的自身道德约束是不能完全靠得住的,需对党员有严格的内外部监管,在问责上要严起来,而不是象征性地处理,要让党员在灵魂深处摒弃侥幸心理。
作为基层的党员和干部,几乎天天和百姓打交道,他们言行得当与否更能体现出从严治党的水平。关于党纪的教育必须实实在在地深入到这个层面,才能体现出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对这位村主任,当地纪检部门当然不会听之任之,就冲他党员的身份,也必须追究和处理。对这位村主任如何处理,会成为一个风向标和样板,更会给其他有同样错误想法的党员一个警醒,党员是没有资格任性的。党员干部要对党纪有十足的敬畏之心,只要违反了党纪,即便是貌似人之常情的举动,也必须按纪律规定处理,党纪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讲讲、文件上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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