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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网购限额为何引来“拉偏架”怀疑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38次 更新时间:2015/8/5 9:13:34 | 日前,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对网络支付账户提出1000元、5000元的限额要求。有消费者就此认为“网络支付最高只能5000元”,但央行对此回应称系误读,称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不受该限制,不受限的还包括“商业银行网络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
对此,虽然根据央行对“网购限额”误读的回应,消费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可以以绑定的银行卡完成交易,但央行此举仍然引来了相关业内人士与部分消费者认为有“拉偏架”之疑。那其中原因又是什么呢?
首先就消费者体验影响角度讲,众所周知,众多消费者之所以纷纷对网络支付方式表示出高度热情,并进而日渐成为一种流行的支付方式,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与其他支付方式相比,这种支付方式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快捷、便利的体验。而现在,央行这次之所以推出“网络限额”规定,虽可能是有受当前金融分类监管体制与安全方面因素的影响,但站在消费者立场看,这样的网络限额支付监管规定,结果虽能给监管与安全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与“好处”,最终还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的便利、快捷的感受。换句话也可以说,央行这次所作出的网络限额规定,在方便自己的同时却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而这,或许就是央行这次网络限额规定引来消费者不满与怀疑的一个重要原由。
其次,就市场公平竞争角度讲。从这次央行对“网络限额”的回应中不难看出,如果央行网络限额规定一旦真的推出与实施,那首当其冲并受到最大影响的肯定是相关的网络支付平台。其中道理说来很简单,随着网络限额规定的实施,一方面,不但会减少消费者对网络支付账户使用频率,进而影响网络支付凭条对客户资金的吸附功能;另一方面,网络限额支付规定的推出,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减小网络支付对银行相关业务的冲击,进而形成对银行有利的竞争格局。而这,应该或许就是央行“网络限额”之举之所以会招来社会“拉偏架”怀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在此要声明的是,笔者之所以提出上述的看法,并非是指央行的“网络限额”之举全是出于自己私利。笔者真想说的是,在出台相关规定之余,有关网络支付是否应该限额究竟是一个有关行政规制的问题,还是有关体制改革的问题,亦是一个有关市场竞争问题?当然,这应该是另一个有待监管部门要仔细思量、仔细权衡,但又相当重要,且还有关金融市场能否得到健康发展的“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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