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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现上半年预期目标
来源: 点击数:592次 更新时间:2015/7/22 8:42:09

    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创新年”活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克服“三期叠加”和周期性、结构性因素影响,在经济整体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本着民生优先的原则,全力确保“15项重点民生工程”所涉及的57个项目顺利推进。

    14个项目已完成全年任务。其中:6个项目提前完成。市公安局负责的施划22条单行路项目;市人社局负责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3个项目;市城建局负责的建设联华公园项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条件项目。8个项目按时完成。市民政局负责的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农村五保补助标准、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新建床位补贴提高到1万元、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改扩建床位补贴提高到6000元、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自理(含半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200元、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400元7个项目;市交通局负责的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试运营项目。

    4个项目完成全年任务过半。市国土房屋局负责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8000套已完成5892套、占全年任务的73.7%;市城建局负责的新建50处地铁港湾式车站已建设完成49处;市交通局负责的新增50处公交站点已增设36处;市文广局负责的开展惠民公益专业院团演出200场已开展活动160场、观众近9.5万人次。

    其余39个项目均按计划积极推进。市教育局负责的3个、市公安局负责的1个、市国土房屋局负责的4个、市建委负责的7个、市城建局负责的3个、市交通局负责的4个、市水务局负责的2个、市文广局负责的1个、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的8个、市体育局负责的2个、市星海湾管理中心负责的2个、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的1个、市残联负责的1个,39个项目均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如期推进。

    为加大市政府公开挂牌督办力度,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新闻媒体每月定期公布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监督,随时开通市民监督电子邮箱(zfdc@dl.gov.cn),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核实反馈并认真督办落实,确保2015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圆满完成。张军

    大连市2015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上半年进展情况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民生工程

    一、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补助标准,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二、实施安居工程,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80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5000户。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条件。

    三、推进住房维修计划"一二三"工程,维修老旧住宅电梯300部,维修弃管房10万平方米,维修改造老旧住宅300栋。在中心城区完成信报箱补建25万个。

    四、实施"暖房子"工程300万平方米,同时对老旧住宅进行外立面改造,提升使用功能,优化周边环境。新增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为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房屋修缮。

    五、实施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改造旧城区17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新建市民健身场所5.5万平方米,改造集贸市场3.75万平方米,综合整治路街及两侧建筑立面29公里。

  实施项目

  1、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3、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4、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5、提高农村五保补助标准。

  6、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8000套。

  7、新增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5000户。

  8、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条件。

  9、维修老旧住宅电梯300部。

  10、维修弃管房10万平方米。

  11、维修改造老旧住宅300栋。

  12、中心城区补建信报箱25万个。

  13、实施"暖房子"工程300万平方米,同时对老旧住宅进行外立面改造。 

  14、新增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

  15、修缮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1000户。

  16、改造旧城区17万平方米。

  17、新建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

  18、新建市民健身场所5.5万平方米。

  19、改造集贸市场3.75万平方米。

  20、整治29公里路街及两侧建筑立面。

  上半年进展情况

  ●已提前完成。全市共有77.7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含"五七家属工"0.69万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均养老金由2057元提高到2258元,共计支出基金6.24亿元。截至4月27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已提前完成。制定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调整至195元。全市56.5万城乡居民符合领取条件,于4月30日前完成补发工作。

  ●已完成。制定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7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10元。

  ●已完成。制定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7月起,普兰店市(不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80元;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保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10元;金州新区、普湾新区结合该地区实际自行调整。

  ●已完成。制定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7月起,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在执行当地新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5892套(户),占全年任务的73.7%。其中,开工建设安置住房4887套,货币安置1005户。

  完成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5000户家庭终审,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书》。

  ●已提前完成。制定印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贷款的公积金缴存时间由九个月缩短至六个月、贷款期限延长5年、取消担保收费等三项政策。截至目前,全市约360户家庭享受了缴存公积金达到6个月即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优惠政策,约1600人享受贷款期限延长5年的优惠政策,约1.6万户家庭享受了取消保费的优惠政策。

  对市内四区需维修的住宅电梯进行了现场摸底排查,已核定300部电梯维修项目及概算,正在征求住户意见。

  对市内四区弃管房进行普查,确定了需维修改造的弃管楼。目前,中山区完成设计单位招标工作,沙河口区正在核实维修项目、概算及设计单位招标工作,甘井子区已确定维修项目及概算、部分弃管楼已展开施工。

  已确定维修明细,完成了维修资金查询工作,正在征求住户意见。

  已制定《居民住宅楼信报箱补建项目实施方案》,并确定了市内四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等地区补建信报箱的区域。

  目前,楼体保温、楼院整治、供热改造三大工程全面开工,已开工建设220万平方米,完成49.7万平方米。

  已制定任务方案,并向各供热单位下发了任务指标, 现完成新增供热面积74万平方米。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将1000户的任务指标下达到各地区,正进行前期评估及招投标工作。

  旧城区改造项目7个,已开工3个,其余4个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新建停车场26处,已开工15处,其余11处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新建市民健身场所11处,已开工3处,其余8处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改造集贸市场13个,已开工9个,其余4个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改造路街17条,已开工11条,其余6条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完成时限

  7月底

  7月底

  7月底

  7月底

  7月底

  12月底

  9月底

  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市国土房屋局、土地储备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国土房屋局、建委、  质监局,市内四区政府

  市邮政管理局

  市建委、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市内四区政府

  市残联

  市建委、国土房屋局、城建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土地储备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民生工程

  六、完成120公里城市供水旧管网改造工程。改造城市居民室内供水旧管网1万户。

  七、实施100条总长35公里街巷路维修工程。完成泉水地区30条总长17公里道路综合维修改造。建设通屯油路800公里。

  八、确保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试运营。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强化公交与地铁接驳,新开、延长公交线路30条,新增公交站点50处,新建地铁港湾式车站50处,新开辟社区巴士线路5条。新建40公里公交专用道,新增22条单行路。

  九、在东联路与中华路立交桥交汇处建设总规划面积10万平方米的联华公园。综合整治劳动公园荟芳园,修整广场4000平方米,绿化1.8万平方米,完善休闲设施。对夏家河子公园进行整体维修改造,总面积8万平方米。实施星海公园维修工程,总面积15.9万平方米,新建服务设施1.3万平方米。

  十、完成40所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和40所学校食堂建设工程。为农村青年教师建设300间集体宿舍。

  十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

  十二、针对大连地区常见病多发症,积极开展流行病调查,结合调查结果采取防治措施,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免费为2万名7-9岁学龄儿童进行牙齿窝沟封闭防龋,为8万名4-6岁儿童进行牙齿涂氟防龋。免费为我市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筛查和听力筛查。为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施手术治疗,在享受医保和新农合待遇以外,每人最高救助标准1.5万元。实施计划生育家庭8项奖励扶助制度。

  十三、开展惠民公益演出400场。其中,专业院团演出200场,遴选优秀民营文艺团队演出200场。

  十四、全市新建10片足球训练、活动场地。安装200套全民健身路径设施。

  十五、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新建床位补贴提高到1万元,改扩建床位补贴提高到6000元。提高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收住自理(含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提高到200元,收住失能老年人每月提高到400元。

  实施项目

  21、改造城市供水旧管网120公里

  22、改造城市居民室内供水旧管网1万户。

  23、维修100条街巷路(总长35公里)。

  24、维修改造泉水地区道路30条(总长17公里)。

  25、新建通屯油路800公里。

  26、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试运营。

  27、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试运营

  28、新开、延长30条公交线路。

  29、新增50处公交站点。

  30、新建50处地铁港湾式车站。

  31、新开辟5条社区巴士线路。

  32、施划40公里公交专用道。

  33、施划22条单行路。

  34、建设联华公园(10万平方米)。

  35、整治劳动公园荟芳园(修整广场4000平方米,绿化1.8万平方米,完善休闲设施)。

  36、维修改造夏家河子公园。

  37、维修星海公园。

  38、改造40所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

  39、完成40所学校食堂建设工程。

  40、新建农村青年教师集体宿舍300间。

  4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42、新农合医疗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

  43、开展流行病调查,采取防治措施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44、免费为2万名7-9岁学龄儿童进行牙齿窝沟封闭防龋。

  45、免费为8万名4-6岁儿童进行牙齿涂氟防龋。

  46、免费为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筛查。

  47、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48、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治疗救助标准每人最高1.5万元(并享受医保和新农合待遇)。

  49、实施计划生育家庭8项奖励扶助制度。

  50、开展惠民公益专业院团演出200场。

  51、开展惠民公益民营文艺团队演出200场。

  52、新建10片足球训练、活动场地。

  53、安装200套全民健身路径设施。

  54、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新建床位补贴提高到1万元。

  55、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改扩建床位补贴提高到6000元

  56、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自理(含半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200元。

  57、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400元。

  上半年进展情况

  改造工程分两期组织实施,一期工程已完成3.7公里铺装任务;二期工程已完成5.17公里。

  工程方案已审查完,并批复立项,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完成施工资格审查,正在进行施工。

  完成施工资格审查,正在进行施工。

  完成817公里516条路线招投标工作,并开工399条路线,开工率77.3%。

  正在开展综合联调工作和进行进驻接管工作。

  ●已完成。完成综合联调、人员进驻、建章立制、票价制定、设备系统接收、应急演练、试运行、试运营评估等工作,已正式开通试运营。

  已新开、延长公交线路11条。

  已分别在19条线路上增设36处公交车站。

  地铁1号线一期沿途新建24处,已完成22处站点;地铁2号线一期沿途新建27处。

  已开通803路、805路2条社区巴士线路。

  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已有3条公交专用道正式启用。其余专用道完成施工设计,正在结合市区道路维修改造情况进行施工。

  ●已提前完成。原定的施划22条单行路增至34条,已全部完成。

  ●已提前完成。工程规划总面积10万平方米,绿化景观面积5.7万平方米,现已全部完工。共栽植乔木3237株,模纹9983平方米,灌木2804株,花卉6440平方米,草坪22419平方米;完成铺装3000平方米;建设蓄水池4座,检查井64座,沉泥井28座,雨水口134座。

  完成施工方案的批复、设计招标和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施工招标工作。

  完成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施工计划,正在进行停车场修建和1号门改造工程。

  完成工程设计工作,正在进行园区基础设施维修。

  完成改造项目的现场勘察、测绘以及内、外部管网和线路设计和项目资金测算、招标文件编制等,正在进行招标工作。

  完成学校食堂建设任务的分解落实、选址、概算等工作,正在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制定印发《大连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建设实施方案(2015~2017年)》、《大连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建设项目设计要求》,并召开了项目推进会,进行全面部署。各有关地区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办理项目的用地、规划、设计等前期手续。

  ●已提前完成。5月28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到480元,已提前完成省政府提出的政府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60元的要求。

  制定印发《关于调整2015年全市新农合政策的意见》,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480元。全市9个统筹地区户籍农业人口参合人数为200.6万人,参合率99%。

  制定印发《2015年大连市主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并选取西岗区香炉礁街道居民进行流行病学预调查,各地区已按要求选定本辖区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和制定实施方案。

  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5年我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口腔专家制定了《大连市适龄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定点单位申报标准》,筛选确定了50家窝沟封闭定点机构。

  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5年我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口腔专家制定了《大连市适龄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定点单位申报标准》,筛选确定了40家涂氟定点机构。

  上半年,共为3.53万名新生儿进行免费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的筛查,筛查率达到98.8%。筛查出苯丙酮尿症4人,轻度高苯丙氨酸血症6人,甲状腺功能减低症4人,高促甲状腺激素血症12人。

  上半年,共为3.54万名新生儿进行免费听力筛查,人群覆盖率达99.2%,诊断听力障碍患儿80名。

  上半年,共实施手术治疗65例,救助金累计93.03万元。

  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两项制度"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目标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培训。完成"两项制度"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认人数为10.55万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确认人数为1.45万人 。联合印发《关于免除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

  在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庄河、金州新区、普兰店等地区的村镇、社区、校园、敬老院开展活动160场,观众近9.5万人次。

  制定了演出实施方案,确定演出地点,完成资金落实。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正在进行演出团队的招标工作。

  9个地区完成建设场地选址,其中3个地区正进行招投标工作;1个地区处于选址论证阶段。

  各相关单位已按要求上报安装地址,并开始平整场地,正在进行项目资金审核、实地审查确认工作。

  ●已完成。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新建床位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1万元。

  ●已完成。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改扩建床位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6000元。

  ●已完成。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自理(含半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

  ●已完成。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完成时限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9月底

  5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8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9月底

  12月底

  9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15日

  11月底

  7月1日

  7月1日

  7月1日

  7月1日

  责任单位

  市水务局

  市城建局

  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轨道办

  市交通局

  市城建局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城建局

  星海湾管理中心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市卫计委

  市文广局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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