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编者按:近日,大连市政府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实现“三个一”集中提供便民行政服务
《通知》明确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凡有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安全事项外)均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按照“应进必进”和“大厅以外无审批”原则,将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记者了解到,市编办作为市政府审改办的设在部门,与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起,正开展对各相关部门进驻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责及机构编制方案的审核工作,要求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任务较重的部门要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独立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列为部门内设机构或直属机构,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职责。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任务较轻的,要派驻工作人员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到窗口从事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印章审批、一个流程办结”。
对于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收到牵头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应当及时研究,按时答复。实行并联审批的,不得互为前置条件。探索实行行政审批绩效管理,健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相关考核制度。
推行“两个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推行受理单制度。各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市政府部门决定的行政审批,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依法可延长审批时限的,要按程序办理。建立审批时限预警制。对政府鼓励的事项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探索“一个模式”改进行政审批工作
探索实行“互联网+审批”的行政审批新模式,结合我市“云计算中心”和“智慧城市”建设,探索开发“云终端”审批服务和“电子密钥”、行政审批“电子签章”等数字认证技术,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物理大厅”与市政府网上审批平台的“虚拟大厅”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探索构建市政府部门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市政府部门间、市政府与区市县(先导区)间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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