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规模化利用调查(三)
近日,一位外地客商准备在我市农村投资建一座现代化的养牛企业,尽管考察了许多地方,但最终都无功而返。究其原因,企业建设需要上千亩土地,但目前很难能流转出这么多土地。我市是否真的没有可流转的土地?昨日,记者在普兰店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心看到,好几拨农民来到这里,要求调解他们前些年私自流转土地而闹出的纠纷。据普兰店市农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孙德良介绍,仅以普兰店为例,目前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但因为存在一时无法解决的各种纠纷,许多土地根本无法进行流转。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了解到,农村土地陷入流转“死胡同”的主要原因在于长期存在的不规范、缺少监管等问题。
私自流转是带来纠纷影响正常土地流转的根源之一。目前,在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5种形式,包括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和入股等。根据国家规定,农民土地流转采取自愿的方式,加之前几年土地流转没有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因此,很多土地都是在农民之间、或农民与企业之间私自流转。有的采取口头协议,有的尽管签订了合同但不符合规范,有的合同有效期甚至超出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期。
普兰店市星台镇土地流转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的农村土地流转大多缺少规范,缺少村(社区)和乡镇土地流转中心的监管和服务。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大都是民间行为。在流转实施前,流转双方既不找村委会,也不找乡镇流转中心,只要两家同意,采取口头协议就进行了土地流转,致使土地流转纠纷不断。镇里一位王姓夫妇由于长年在外地打工,通过口头协议,将自家6亩粮田承包给本屯农户张某耕种,张某每年付王某土地补偿费1000元,并一次付清了10年的土地补偿费。谁知3年后,6亩粮田被村委会流转,张某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偿。王某听说后,回乡向张某讨要补偿费,张某以土地使用没到期为由拒付,两家因为没有书面协议,先后找村委会、镇政府,最后又闹到法院,但至今没得到解决。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越来越增值,一些当年私自流转土地的农民开始反悔,流转双方开始出现纠纷。据普兰店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他们每天都要处理这样的纠纷,但由于当初流转时没有经过各乡镇的流转中心,很多问题他们也无法解决,这一现象严重地影响了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
记者在普兰店市大谭街道采访时了解到,国家农科院通过土地流转出1000多亩,在当地建起了现代农业试验田,当地农民不仅享受到土地流转的补偿费用,同时在该企业打工也获得不菲的收入。国家明确规定,流转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但像国家农科院这样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在我市农村还很少。这也是影响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另一个原因。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也是当前影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一个因素。目前,普兰店市20多个乡镇、街道都建立起了土地流转中心,尽管机构都有了,但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加上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向流转土地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各乡镇街道流转中心又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导致很多基层单位无法开展工作。城子坦街道土地流转中心负责人说,他当土地流转中心负责人好几年,没备一件土地流转案,没收过一份土地流转表,对全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根本不掌握,土地流转中心等于虚设。
■编后话
耕地规模化利用,需要土地合法合理的流转。现下农村土地存在的私自流转和流转后纠纷不断的现象,说到底在于“钱”。因此,要把需要流转土地的农民“引进门”,一要让他们认识到规范、合法流转土地的意义,尽量减少私自流转土地发生。二要让农民通过合法流转土地获得真正的利益。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还应对农业龙头企业需要土地流转制定出相关配套措施,松绑一些土地政策,让更多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速度,让农民获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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