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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 | 来源: 点击数:510次 更新时间:2015/5/14 8:49:32 |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1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3年底启动信访制度改革以来,信访法治化建设已初见成效。
“信访的实质是‘维权’,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与法规规定是相悖的。”张恩玺表示,根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国家信访局正与国务院法制办及信访任务重的37个部委梳理各系统的处理信访“法定途径清单”,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等试点单位已率先在网上公布了实施意见。
我国目前仅有《信访条例》一部国家层面的信访法规,近年来舆论界就信访立法问题呼声较高。张恩玺透露说,国务院已同意将“信访立法”列为研究项目,国家信访局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起,有序推进信访立法调研和论证,将尽快起草形成符合中国特色、体现法治精神、管用有效的信访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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