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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医保卡限制使用
来源: 点击数:716次 更新时间:2014/5/9 11:20:55

6月1日起未在规定时间内激活社保卡

    为实现医保卡到社保卡的平稳过渡,社保卡持卡人应在领卡后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期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人员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6月1日起,我市将对此前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激活社保卡的人员限制其医保卡的使用。

    市人社局数据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限制医保卡使用的人员应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到对应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激活社保卡后医保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内,医保账户恢复正常状态。在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在领取到自己的社保卡后,请尽快办理激活。激活的期限是从参保人或参保单位从社保卡经办窗口办理领卡之日算起的六个月之内。已被停卡的单位名单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社会保障卡专栏中查询。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百姓就近就地办理社保卡业务,市人社局正逐步将社会保障卡业务下移到市内五区。目前,中山区、西岗区、甘井子区均已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可办理所有社保卡相关业务。此外,社保卡已经实现了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功能,预计此功能将于今年全面推开。

    据悉,在去年全市顺利制发社保卡300万张的基础上,今年市人社局计划完成制发社保卡100万张,社保卡发行量将进一步扩大,发卡人群覆盖了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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