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全面实施“育龙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市地税局、科技局、经信委、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对政策措施如何实施与运用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能帮助相关企业用好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费按150%加计扣除。简化申报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解读:本条政策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的研发费用才符合加计扣除的条件。而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则不属于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为了准确核算研发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企业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从事研发项目。另外,并不是真实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就可以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具备真实性,并且资料齐全。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措施:要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收费项目,制定项目收费标准和定价时,要把不高于国内同类城市水平作为一项定价原则。
解读:大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公共设施及资源补偿类、教育类、检验类收费为主,管理性、工本性收费很少。目前大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34项,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城市之一,基本均为中央立项的、资源补偿类收费,如: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近年来,每年大连市都会按照上级要示取消或免征一部分收费。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件事业建设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样,自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了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并对小微企业免征了一系列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我市现行收费的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船舶港务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和环境监测服务费等7项收费。
政策措施:大连市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
解读:为支持大连市中小企业发展,2010年6月市政府出台《大连市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拿出3亿元作为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合作银行按1:10配比信贷资金,形成总规模为30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专项贷款。对于风险贷款企业不强求资产抵质押。风险贷款最终损失,政府承担80%,合作银行承担20%。实施风险贷款政策以来,已有64户中小企业得到了支持,累计贷款额32.4亿元。形式是,对企业采用银行专项贷款方式支持,期限1-3年。单户企业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运作,逐步扩大基金规模。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5年内发展基金规模达到2.5亿元。
解读:2013年大连市设立了初始规模为5500万元的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根据需要,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规模逐年增加。大连市工业发展投资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具体负责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的运营和管理。
大连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使用基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群体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使用方式为股权投资。参股不控股,持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单户企业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措施:创建、完善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搭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解读:鼓励创业基地培育初创期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对创业初期的小型、微型企业房屋租金收费标准低于市场一般标准20%以上、创业基地内小型微型企业达到10户以上,每超过一户给予3000元补助。对每个创业基地资金补助一般不超过20万元。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器)“无费区”试点,在区市县选择一个创业基地进行创业无费区试点,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政策措施: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解读:正在建设的公共平台项目包括国家轴承及管道元件质检中心、国家工业锅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精细化工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高压电器实验室、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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