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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反腐 铁腕惩贪 | 来源: 点击数:661次 更新时间:2015/2/3 12:35:14 |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定领导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6162件(次);初步核实案件线索1352件;立案9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1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80.04万元。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作为查办工作重中之重。全年共查处大案要案587件,占新立案件总数的63.7%。共有134名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其中涉及局级干部19人。查处违纪金额百万元案件71件、千万元以上案件14件。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大连港东部地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赵元洪等系列腐败案件,赵元洪因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施工企业贿赂,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严肃查处了原市委委员,长海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广胤严重违纪案件,免去其市委委员职务,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严肃查处了大连航运集团原两任董事长门洪升、丛鸣侵占巨额企业资产案件。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反腐惩贪、除恶惠民”专项整治,集中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和基层政权稳固。市纪委还积极有力地配合中央纪委、省纪委查办了多起有影响的重大案件。
在查办案件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反腐败组织协调力度,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反腐败合力。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始终坚持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通过落实责任机制、转变办案方式、规范执行制度、强化场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等有力措施,有力保障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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