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要追责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
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论述摘编》共分9个专题,收入216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5日至2014年10月23日期间的讲话、文章、批示等4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摘登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从已经查处的案件和掌握的问题线索来看,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
这些年,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
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帮结派这些事,搞收买人心这些事,没有物质手段能做到吗?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门邪道找钱。反过来,如果有腐败行为,那就会想着如何给自己找一条安全通道,找保护伞,就会去搞团团伙伙,甚至想为一己私利影响组织上对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狠抓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必须要跟上。一些地方发生窝案串案,有的地方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我们有的地方、单位管理失之于宽、无能为力,主要负责人是干什么的?要履责,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凡是整改不力的,都要严肃追责。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