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近日报道,珠海市平沙镇一百多名老人因不满在30多年前的企业改制中,身份从国家干部转换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较公务员相差较大,奔走信访十余年。为了引导这群“信访户”走法律途径,当地镇政府去年通过一家镇属国企垫付了26万元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打官司告自己。此事引起舆论热议——
指点迷津
赞成:政府讲法治 思路值得赞
苍云(机关干部)
为了引导信访户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珠海市平沙镇政府花钱请上访户告自己,以图解决一起因企业改制造成的、纠缠十余年的信访难题。“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这件事看上去有些荒唐,也被许多人吐槽为“踢皮球”、作“法治秀”、花钱制造“法治幻觉”,但我觉得此举颇有积极意义,值得点赞。
我赞成“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首先是因为此举表明政府的治理思路起了变化。变以权压人为依法行政,主动以和百姓平等的身份走上法庭,让法律来判定自己行为的正误,从“以权”到“依法”的转变,彰显了政府治理思路的进步。曾几何时,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与辖区百姓的矛盾关系时,总是摆出治理者目空一切的王者姿态,动用权力,依靠高压,“我做的就是对的”、“你只有执行”等等强制性行政和治理思路成了许多政府部门的惯性和常态。“就是错了你也要执行”这样的理念使得政府有关部门和一些官员在作出行政决策和执行决策的过程中,丢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方针,颠倒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位置关系,结果只能是错误百出,政府失信。有了错误,造成负面影响之后,再辅之以强力截访,以维稳为借口打压群众的各项高压举措平事,扭曲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为政府的长期治理埋下了更多阻力和隐患。而此次“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就摆脱了过去借助权力压制群众的治理思路,主动以和百姓平等的身份走上法庭,引导信“访”不信“法”的群众走上“有理找法院”的正路。这种丢弃高压、尊重法律、平等待人的思路,让更多人看到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崭新希望。
我赞成“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还因为此举有惩前毖后的指导作用。那就是通过主动找法律评判自己行为的正误,来规范政府相关部门今后在行政和治理的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以法律为准绳,所有行政和治理行为必须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让依法行政的理念有了源头上的规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方针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也不是应景的一时风潮,政府相关部门和所有官员必须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笃力践行,丝毫不能马虎。一旦有失误,必须依法纠正,再也不要寄希望于用权力和高压掩盖自己行政和治理行为的谬误,否则,只有走上法庭接受司法审判的结局。
我赞成“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还因为此举指明了一条行政纠错的新路。任何工作都可能不完美甚至有错,任何时候都可能有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出现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靠截访和打压平事。解决这些矛盾和纠纷的正确渠道,就应该是靠法律来评判。依法纠错才能不再错,各式各样的修补和敷衍都不能真正纠错。
反对:政府踢皮球 法院也无奈
柳荫(媒体评论员)
珠海市平沙镇政府通过一家镇属国企垫付了26万元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打官司告自己。这一出人意料之举竟然赚来一些人的喝彩,说什么“镇政府花钱当被告,彰显了政府尊重法治、建设法治社会的决心”云云,这真令人哭笑不得。
平沙镇政府“花钱当被告”完全是拖延之策,目的是为了息事宁人、甩掉包袱。平沙镇的100多名老人因不满在30多年前的企业改制中,身份从国家干部转换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较公务员相差悬殊,奔走信访十余年。镇政府自愿“花钱当被告”,无非是想花些许小钱儿转移访民的注意力,让老人们息访。他们施出了拖延之策,装出一副“很同情”、“很愿意帮忙解决”的样子,想让这些上访的老人们相信他们,放弃上访。在拖延的战术中,他们还可以慢慢地甩掉包袱,使“改制风波”销声匿迹。这不,当初上访的190多名老人如今至少有20多人已去世。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老人可能会接连作古,待遇问题也可能随之被人们遗忘。这一计策真“鬼”啊!
平沙镇政府“花钱当被告”完全是在“踢皮球”。平沙镇政府明明知晓,政府将包袱甩给法院,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编随岗走的人事管理制度,改制成平沙管理区时,这些退休企业干部不在农场机关工作,自然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因此,即使是法院受理本案,上访户也不可能胜诉。但是,平沙镇政府却甘愿花冤枉钱主动“当被告”,纯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把“皮球”踢给了法院,自己却可以一派自在地在暗处窃笑。然而,“踢球”终有散场的时候,当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不予受理时,部分改制降薪的退休职工仍然继续到镇、区、市信访,将“皮球”踢给法院只是起到了拖延时间的作用。
珠海市信访局没有权力剥夺公民的信访权。养老是人的基本权利需求。因为改制失去了国家干部身份,退休后的养老金由1万多元变成了3000多元,缩水了大半,遇到这种事,谁都会感到憋屈。而且,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平沙镇政府是这些退休职工的娘家,改制都是由当时的平沙华侨农场一手操办的。既然法院也无奈,作为当事人,平沙镇政府不能逃避问题和责任。然而,珠海市信访局却作出了终结复核意见——“不要再就同一事项重复信访”。这还真是违法了。
由是观之,平沙镇政府“花钱当被告”的把戏连个“政治秀”都算不上,这点花招充其量只能够哄骗一下三岁的秩童而已。然而让人们感到不解的是,仅仅为了哄骗一下信访者,竟然甘愿作践数以十万元计的钱财?而平沙镇政府相关人士表示,政府通过国企帮老人垫资打官司一事究竟花了多少钱不愿多说——恐怕不仅仅是这垫付的26万元诉讼费吧。真的让人无语!
司法部门应负起责任
付潇深(新闻工作者)
珠海市平沙镇政府为了引导信访户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花钱请上访户告自己。但当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终结果是官司还没有打,诉讼就被驳回,民告官的维权者觉得靠法律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是得靠上访找政府解决问题。于是,又纷纷踏上了信访之路。本来是弘扬法治精神的一件好事,却在民众心中生出一块难以拨开的乌云,就是法律也解决不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也有很多死角。于是,政府在作“法治秀”和政府意欲“踢皮球”的吐槽声不绝于耳。这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贬低了司法部门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形象。
有报道说,当地法院驳回官司,是因为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而这复杂性的背后,则涉及到人民法院是否对此类案件具备管辖权的问题。还有报道说,现在推行的依法行政原则是否适用于历史遗留问题的矛盾纠纷,是处理这类问题需要明晰的前提。但从当地法院驳回案件的态度来看,很可能也面临着现行法律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依据不足的尴尬。我认为,这是在为司法部门推脱责任。
依法行政原则是否适用于历史遗留问题的矛盾纠纷,这其实没有什么疑义,法院当然有权力也有责任依法处理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人民法院是否对此类案件具备管辖权的问题其实也不成立,法院审理当地政府与当地民众的这类案件并没有超出管辖权。即使是法院暂时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律依据,也不应该匆忙作出不予受理的表态,而应该积极求得上级司法部门的支持。现在法院退回这件诉讼让更多民众感觉,当地司法部门是怕依法审理会得罪当地政府,而把政府踢过来的皮球又踢了回去。在我们党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部门和当地政府之间如此踢来踢去,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在诋毁法治精神。
不期待打官司之风盛行
宋茂玉(社区干部)
“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虽然是法治观念渐强的表现,但我们不应该期待打官司之风盛行。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是未来我们社会的主流走势,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并不等于鼓励普通老百姓都走上法庭,更不代表我们期待更多的民告官官司充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方针也不是要求所有的纠纷都靠法庭审理解决,尤其是政府与民众的矛盾和纠纷,轻易走上法院审理的路并不是一件好事。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是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所有官员在作出行政决策和执行行政决策时要有法治观念,这是事先的治理思路和行政过程中的法治理念,而不是说要鼓励民众在事后纷纷靠法律诉讼来解决与政府的矛盾和纠纷。简单地鼓励民告官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常态,我们不能靠民告官之风盛行来标榜我们的社会法治精神增强,不能人为地制造民告官的官司而渲染“法治幻觉”。
民告官官司盛行,说明我们政府的治理能力低下。民告官的官司过多,说明我们政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纰漏和失误太多,政府的治理思路和实际工作应该尽量减少这些纰漏和失误;如果已经出现,应该及时纠正和解决;能依靠政府自身能力解决和纠正的,就不该靠法院审理去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能力的强弱,就体现在减少纰漏和失误进而减少民告官官司的数量上。我们不能为了体现法治精神而盲目鼓励打官司之风盛行。
民告官官司盛行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如果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出现太多民告官的官司,会严重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动辄出现民告官的官司会在民众心中滋生一种怀疑心态,一有相关的治理政策出台,牵涉到自身利益的民众就会觉得政府的行政决策或者治理办法是不是又错了,可不可以采取民告官的手段争取不该争取的利益。如果打官司的成本很低,或者政府花钱鼓励民告官,盲目告状者将会更多,必定会更加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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