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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央企负责人不能把自身混同于“老板” | 来源: 点击数:724次 更新时间:2014/12/17 8:32:01 | “不能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把自身混同于‘老板’。”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16日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提醒央企负责人,党的领导是国企的“政治本色”,从严治党是企业党组织的政治责任。
郝明金说,近期查处的国企腐败案件呈现四个显著特点:一是部分“一把手”涉案,形成系统性腐败;二是作案手法隐蔽,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行为;三是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四是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郝明金指出,有的国企之所以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主要负责人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缺失,“第一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缺位。他提醒央企负责人,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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