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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霸王条款”难再大行其道 | 来源: 点击数:580次 更新时间:2014/12/10 8:37:18 |
大连市明年1月1日起将推行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与市汽车流通协会联合制定了《大连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118家汽车经销企业中全面推广。
据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对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的247件有关汽车买卖合同的诉求进行了汇总梳理,发现大多涉及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即通常所说的“霸王条款”问题。该局随后对全市汽车销售行业的合同进行了排查,从81家汽车销售企业收集合同文本100余份,逐条甄别后发现,其中涉嫌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显失公平的条款达25条。
针对此,该局对汽车买卖格式合同进行了全面规范,责令企业按照梳理出的不平等条款逐条比对,自查自纠,对4家没按要求限期改正的企业依法立案处理。
通过规范治理,全市汽车销售投诉纠纷明显降低。为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纠正我市汽车销售行业合同无规范的示范文本这一弊端,该局与汽车流通协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企业的意见,最终起草了示范文本,从汽车质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付款方式等9个方面,严格约定了买卖双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各项不公平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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