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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必须终身追责
来源: 点击数:533次 更新时间:2014/11/28 8:33:47

    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这让人们看到了党和政府治理环境“动真碰硬”的决心。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严重,与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规律、官员政绩观扭曲直接相关;治污不力,与部分监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与违法者相互勾结难脱干系。一些地方为追求短期利益和表面政绩,不惜上马污染项目,制造“带毒的GDP”;一些地方环境执法软弱,或以罚代管,一罚了事;部分官员默许纵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甚至为污染企业充当保护伞。要想扭转不利局面,必须让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正“伤筋动骨”。

    打好环境保护这场战役,既要向变脏了的环境宣战,又要向传统的发展方式宣战,向胆敢以身试法者宣战。因此应重典治乱、铁拳治污,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必须终身追责,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者严厉问责。审计机关应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计,加大环保审计力度。

    我们期待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司法机关以实际行动,抓住典型污染案例,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早日实现“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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