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审计机关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努力为大连加快“两先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增强使命感,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审计工作的新定位和新要求
四中全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明确了审计监督的定位,强调了审计监督要严格依法,强化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为进一步做好审计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也要求审计机关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审计工作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市审计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国务院《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和思考审计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一要科学把握审计监督的新定位。《决定》提出,将审计监督作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八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这一新定位充分表明,审计作为依法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安排,是推进民主法治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推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二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的职能。国务院《意见》指出,要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不断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我们要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着眼全覆盖,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使反腐、改革两个轮子,拉着发展这架马车,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平稳运行。
三要依法界定审计监督的范围。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国务院《意见》提出,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接受审计、配合审计。这意味着,凡是涉及到上述范围的资金、资产、资源,以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都纳入了审计范围内。监督范围的扩展,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审计计划、审计现场、审计队伍、审计风险、成果转化和工作绩效等管理措施。
四要进一步树立审计服务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监督体现服务,制约体现促进”的工作理念,将服务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坚持做到“三个服务”:为维护大连社会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为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和强化管理服务。
增强实效性,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的职能和作用
审计工作要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法治思维谋划和开展好审计工作;更加主动融入全面改革之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发挥审计促进重大决策落实的保障作用、推动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和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两先区”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是积极跟进宏观调控政策,监督和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改革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组织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是高度关注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审计,进一步加大对财政管理绩效的审计力度,严格检查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具体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情况的审计监督,推动俭朴政府建设。
三是不断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资源环保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切实关注政府投资结构和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揭示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服务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全域城市化建设;加强惠民强民富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着重揭露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重要资源保护利用情况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资源有序开发和节约利用,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促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坚持统筹谋划,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强化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经济责任管理新机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规范审计评价,促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五是强化审计整改落实,促进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的不断健全完善。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把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审计结论和建议的落实,作为重要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整改结果跟踪检查、审计结果回访、审计结果通报等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使审计整改成为服务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的常态推动力。
增强主动性,不断提升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做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审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逐步健全完善审计规范制度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提高审计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推进审计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决定》要求,不断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大力实施审计人才建设工程,完善符合审计工作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审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等,有计划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化素质和职业胜任能力,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切实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资源整合利用。进一步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健全管理、检查和考核机制,切实整合审计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形成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更好地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技术方法创新。不断完善以审计业务信息化和审计管理数字化为主要内容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加大计算机审计力度,在财税、社保等领域大力推进联网审计实践工作,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意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审计工作作风,加强审计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做到严格自律、廉洁从审,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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