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里堡苗木培育基地的工人正在进行苗木培育,对于这样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新闻背景
近年,为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来说,可谓雪中送炭。然而记者日前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由于财务力量不足、水平有限等原因,我市一些企业并没有及时享受到应有的优惠政策。
究其原因,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认为优惠额度小,报备填表嫌麻烦;二是代记账的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三是尽管上年度享受了优惠,但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万元,对于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不主动配合。
“其实,出现这些不应该出现的情况,损失的是小微企业自己。”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非常简单。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申报时便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只需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如何申报,才能保证“足金足两”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市地税局归集了纳税人咨询较集中的一些问题,帮助纳税人理解和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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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Q: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了一家家政公司,能否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小微企业的标准,前提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要同时符合3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 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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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优惠
Q:我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实行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在预缴申报时,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可以享受
优惠政策
定率征税的小微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
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
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Q:我公司是2014年4月新成立的,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公司7月第一次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7月预缴申报时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但在年度终了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将公司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如果汇算清缴时确定公司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需要将预缴时享受的减免税额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补缴。
Q:财税〔2014〕34号文件2014年4月出台,我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实行定率征收,前几个月预缴申报没有享受税收优惠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本公告实施后,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月(季)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如果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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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Q: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提到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利润总额吗?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是指年底数还是全年平均数?
利润总额是企业会计核算术语。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反映。
从业人数,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
资产总额,指企业《资产负债表》核算的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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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减免
我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Q:2014年第二季度实际利润额累计6万元,在预缴申报时如何计算减免的所得税额?另外,公司预计第三季度实际利润额累计11万元,该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
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享受的减免税额为实际利润额的15%。二季度税款时:减免所得税额 6×15%=0.9(万元)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实际利润额的5%。预缴第三季度税款时:减免所得税额 11×5%=0.55(万元)
我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企业所得税采取定率征收方式,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Q:2014年5月预缴时,应纳税所得额累计7万元,如何计算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6月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小微企业,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计算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2014年5月预缴时:减免所得税额 7×15%=1.05(万元)
同时,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本年度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预缴时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2014年6月预缴时:
减免所得税额 12×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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