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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经理有实权收钱收车被“约谈” | 来源: 点击数:611次 更新时间:2014/11/18 9:59:43 |
柳某46岁,混到某央企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第6项目部经理,官不大,但有点实权,有实权就有人让他“关照”,这一关照,就发生权力“寻租”的事了。
如今这工程都是层层转包,在项目部经理眼皮底下,包工头要看项目部经理眼色。2011年1月30日,一家土石方工程公司经理李某送给他95万,请他“关照”。2013年夏,柳某收了一家路桥建设公司一分公司项目部经理马某送的100万元,也要求“关照”。
有点意思的是,2012年8月28日,一家土石方机械化运输公司经理泰某给柳某送了一份大礼,礼物是一辆奥迪Q5越野车,价税全算是482433元,这礼物送给了柳某前妻,为啥?柳某觉得离婚了,亏欠了前妻,送辆车全当“补偿”。
案发后,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登门,将柳某带走“约谈”,柳某如实交代,把全部赃款共计2432433元都退了。有受贿就有行贿,行贿者被另案处理。
结果 今年10月末,甘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柳某犯受贿罪,判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
编辑点评 权力寻租,动辄近百万的权钱交易,令人瞠目,何时这些暗箱操作见光就死,何时我们才能真正呼唤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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