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国务院法制办:正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 | 来源: 点击数:576次 更新时间:2014/11/7 8:36:57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正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重大决策的程序也要法治化。
袁曙宏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推进依法行政部分明确讲,要推进政府职能、机构、责任、权限的法定化,实际上包含了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
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老百姓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把这五大程序法定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袁曙宏强调,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如果各级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就要终身追究责任。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解放军审计署划归中央军委建制 下一篇:预算公开:让纳税人看清每一笔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