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述有误,已责成纠正
“一中队现(场)罚(款)50000元,酒驾吊销执照5个;政秘科现罚6000元;渣土中队扣查黑车20辆……”近日,网络上曝出一张西安市雁塔大队“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在表格上,雁塔大队所属各中队、科室分别被下派了纠正违章停车、酒驾吊销驾照等详细执法数量任务,其中包含现金罚款合计“230500元”一栏。
在表格的“备注”栏中,雁塔大队要求:以上任务为第四季度各月分解量化任务,各科、中队要严格按照大队量化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
表格曝光后,引起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质疑,交警执法岂能直接与罚款金额挂钩?量化任务是否有为交警部门“创收”之嫌?如此执法是否合规合法?
网帖曝光后,交警部门作出回应。在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官方微博上,交警部门表示,“市交警支队立即着手调查,责成雁塔大队立即纠正将基本工作量转化为罚款的错误做法,并通报批评。支队重申,交警各部门决不允许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任务,违者将被严肃追究。”
3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塔大队采访,雁塔大队副大队长李林介绍说,表格并非是给民警下罚款任务,而是根据其日常执法经验,对民警进行的工作考核。“在日常执法中,交警部门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现象较为普遍,而民警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不强,部分民警有畏难情绪。为了强化民警责任心,才制定了这样的‘工作量考核’。”
李林说,即便是考核任务量,也是根据实际执法情况而定,绝没有“硬性考核”“强制完成”之说。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王海玲告诉记者,雁塔大队将执法例数量化为罚款金额,是表述上的不准确,也体现出工作上带有一定随意性,“已责成雁塔大队及时纠正,并要求全支队以此为戒。”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表示,公安部门对民警的工作量进行考核是可以的,但罚款并非执法目的,量化罚款指标是不合适的。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应当严格纠正此类行为,对于民警的工作考核,也应当有更加科学、合理合法的手段。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曝出了交警部门下达罚款任务的消息,这也让一些民众对于罚款的去向产生质疑。
对此,李林表示,早在2002年,西安市交警部门就实行了交通罚款罚缴分离制度,所有交通罚款均直接上缴财政,交警部门并没有任何“截留”或“返还”行为。“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现场予以每例50元的罚款,但必须出具财政票据,交警部门以此为依据将全部罚金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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