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网曝西安雁塔交警罚款量化表
来源: 点击数:610次 更新时间:2014/11/5 8:46:34

警方:表述有误,已责成纠正

    “一中队现(场)罚(款)50000元,酒驾吊销执照5个;政秘科现罚6000元;渣土中队扣查黑车20辆……”近日,网络上曝出一张西安市雁塔大队“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在表格上,雁塔大队所属各中队、科室分别被下派了纠正违章停车、酒驾吊销驾照等详细执法数量任务,其中包含现金罚款合计“230500元”一栏。

    在表格的“备注”栏中,雁塔大队要求:以上任务为第四季度各月分解量化任务,各科、中队要严格按照大队量化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

    表格曝光后,引起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质疑,交警执法岂能直接与罚款金额挂钩?量化任务是否有为交警部门“创收”之嫌?如此执法是否合规合法?

    网帖曝光后,交警部门作出回应。在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官方微博上,交警部门表示,“市交警支队立即着手调查,责成雁塔大队立即纠正将基本工作量转化为罚款的错误做法,并通报批评。支队重申,交警各部门决不允许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任务,违者将被严肃追究。”

    3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塔大队采访,雁塔大队副大队长李林介绍说,表格并非是给民警下罚款任务,而是根据其日常执法经验,对民警进行的工作考核。“在日常执法中,交警部门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现象较为普遍,而民警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不强,部分民警有畏难情绪。为了强化民警责任心,才制定了这样的‘工作量考核’。”

    李林说,即便是考核任务量,也是根据实际执法情况而定,绝没有“硬性考核”“强制完成”之说。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王海玲告诉记者,雁塔大队将执法例数量化为罚款金额,是表述上的不准确,也体现出工作上带有一定随意性,“已责成雁塔大队及时纠正,并要求全支队以此为戒。”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表示,公安部门对民警的工作量进行考核是可以的,但罚款并非执法目的,量化罚款指标是不合适的。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应当严格纠正此类行为,对于民警的工作考核,也应当有更加科学、合理合法的手段。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曝出了交警部门下达罚款任务的消息,这也让一些民众对于罚款的去向产生质疑。

    对此,李林表示,早在2002年,西安市交警部门就实行了交通罚款罚缴分离制度,所有交通罚款均直接上缴财政,交警部门并没有任何“截留”或“返还”行为。“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现场予以每例50元的罚款,但必须出具财政票据,交警部门以此为依据将全部罚金上缴财政。”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部分银行卡关闭降级交易纯磁条卡不能用了是误解 下一篇:中邮储银行原行长受贿超千万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