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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关键是管住有形之手 | 来源: 点击数:497次 更新时间:2014/11/3 14:32:35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把中国推向“依法治国”的新阶段。
就经济工作来说,决定的出台,将为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市场主体利益的保护、市场秩序的规范等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
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全局,财富层面的进步是非常明显的,也是令人自豪的。关键在于,除财富本身之外,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却又往往是无法从财富层面能够得到充分反映的。如财富分配不公、创造财富所付出的代价、财富背后存在什么问题、市场主体和公民在创造财富过程中能否享受平等的权利等。如何化解这些方面的矛盾、解决好这些方面的问题,仅从经济层面是无法找到正确答案的,而必须突破经济领域,上升到法制领域,用法治手段来解决经济治理当中的矛盾和问题。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自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和经济治理的最高境界。法治对经济来说,至少有两个层面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制度,二是执行。
事实上,制度和执行,对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经济发展和治理,更需要在这两个方面提供保证和保障。否则,经济就很难健康有序发展,很难适应外部形势的变化和内部形势的需要,很难进入新常态。
就制度层面而言,法治对经济的支撑,就是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制度,有一系列能够保障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的良法。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经济领域的很多法律与制度,都是无法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是与经济发展存在严重不协调的。更重要的,很多经济法规,还存在着相互打架、相互抵触的现象,大大影响了法规的执行效力。如正在加快修订的《预算法》,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已经很多了,可是,却迟迟不能修订到位。又如《公司法》,在很多方面也存在严重缺陷,特别在如何促进公司治理方面,明显缺乏约束力和刚性。再如《企业国有资产法》,俨然一部部门法,也算是一部法律,但这样的法律,又怎么可能对依法治国带来帮助呢?相反,却给其他没有纳入到法律管理范畴的企业有了很好的违法违规借口。
所以,如何在制度阶段加大工作力度,制定了更多能够有利于依法治国的良法来,让依法治国不倒在起点处,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十分紧迫的。只有解决好这个层面的问题,才有条件去谈其他方面的问题。
必须承认,依法治国这条路,对我国来说,还是非常崎岖而泥泞的。因为,权力干预法律和法治意识淡漠这两方面的问题,将成为今后依法治国最难突破的两道障碍。一方面,政府有形之手一直闲不住。在这样的情况下,干预经济也就成了政府最习以为常的事。而市场经济、法治经济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政府的有形之手闲不住,如何让这只手闲下来、规范起来,就成了依法治国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一旦政府有形之手的行为规范了,市场、市场主体和公民的权利就有保障了,权利保障,责任和义务也就很好落实了。而对政府来说,要想让有形之手动起来,就是要让市场主体和公民不认真承担责任和义务时发挥作用。就这个角度来说,市场主体和公民都需要接受政府有形之手的监管,接受法律的监督。譬如环境保护、依法纳税、产品质量和安全等。
如果说经济结构高速与转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重要手段的话,依法治国则是推动中国经济实现新常态最根本的手段。也只有将中国真正推向依法治国的新境界,才能确保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不再因为其他方面的因素而退出新常态。法治不是万能的,没有法治却是万万不能的。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铁矿业巨头为何逆市增产 下一篇:加大实体经济减税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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