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历时四年3Q法律大战落幕最高法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
来源: 点击数:516次 更新时间:2014/10/17 8:23:43
    历时四年多的3Q法律大战终于落下帷幕,最高人民法院16日对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宣布驳回奇虎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此次案件被业界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因此引起业内广泛关注。资料显示,2013年3月,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奇虎360败诉。

    针对焦点之一的“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判决强调,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重心并非个别经营者的利益,而是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否受到扭曲或者破坏。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即时通信领域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市场进入较为容易,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同时,QQ即时通信软件与QQ软件管理打包安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行为。

    同时,针对另一个“产品不兼容”的焦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腾讯公司实施的“产品不兼容”行为仅持续一天,却给该市场带来了更活跃的竞争,对安全软件市场造成的影响也极其微弱。这表明该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也佐证了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结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等专家认为,这次终审判决对于国内互联网的未来发展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标杆意义。盛杰民表示,这次判决给什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提供了一个标准,为业内的各种竞争乱象进一步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界线。他表示,法律本身并不反对企业通过竞争获得市场支配地位,而是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司法体制改革 有何难点热点 下一篇:商务部回应“出口虚增”等经贸热点问题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