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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更加重视通过法治实现公平正义 | 来源: 点击数:477次 更新时间:2014/10/14 8:18:05 |
中国社科院李林日前在《北京日报》撰文提出,当前,我国出现一些社会乱象的原因是复杂、多方面的,但其中多数涉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评判错乱和价值认知偏狭问题。
社会上有各种个人甚至群体,他们以“社会公平正义”为道德旗帜和正当性理由,“理直气壮”地向以政府为代表的“社会”提出五花八门的诉求。而“人多则正当性与合理性就多”的所谓逻辑,在以往发生的许多颇具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中,被一再使用甚至复制推广,以致成为某种负能量的“社会共识”。
法治社会追求权利的公正、机会的公正、规则的公正、过程的公正、程序的公正。只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做到良法善治和保障人权,就一定能够实现权利、机会、规则、过程和程序的公正。鉴于当下中国社会缺乏对公平正义的基本共识和评判标准的现状,应更加重视通过法治实现公平正义,任何人都不应当抽象地主张公正,不应当脱离法律规则去追求公正,更不应当以破坏法治秩序的方式或者损害他人权利的方式去寻求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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