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雅阁“轻微剐蹭”身价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要赔200万元。这一天价赔偿案再度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撞了名车,你就有可能倾家荡产,有人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有人认为这是极不公平。坊间热议——
贫富悬殊之间按价赔偿就是不合理
淙淙(媒体评论员)
雅阁汽车“轻吻”1200多万元的劳斯莱斯,致使豪车轮毂些许破损,右车门剐蹭,对方车主狮子大开口地开出了200万元的赔单。虽经几番讨价还价,雅阁车主仍需承担35万元的维修费。
近来,擦碰豪车遭遇天价赔偿的案件频频发生。前年,温州一标致307撞上一辆劳斯莱斯,被索赔273万元。豪车被撞,动辄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的高额赔偿,让社会公众惊呼不已,更让普通车车主毛骨悚然。
豪车维修价真的就那么贵吗?有媒体披露,在“标致307撞劳斯莱斯”被索赔273万元案件中,当事人询价得知,美国劳斯莱斯4S店维修价格比上海4S店便宜上百万元。天价赔偿的水分之大,简直与抢劫无异!
是谁给了豪车车主自定“霸王条款”的权利?豪车一旦发生事故,其维修费用并不是按照保险上通用的“恢复性原则”估算,而是动辄更换零配件。按照这样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进行赔付,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凭什么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路权是平等的,上路行驶车辆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平等的。以雅阁和劳斯莱斯为例,同样的小剐蹭,凭什么雅阁车主负全责就要面临高额赔偿,而如果劳斯莱斯车主负全责,只需要赔几千元?还有,伤害农民工致亡案有的才赔偿五六万元,而伤及某个演员就要赔偿70万元误工费,某个歌唱家因两车相撞伤及面部就索要49万元误工费……农村居民与名人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什么就差别悬殊?
豪车受损天价赔偿、贫富悬殊之间按价赔偿,已成为诱发社会仇富心理和社会焦虑的因子。撞上豪车倾家荡产,这样的规则事实上是在维护富人的利益,是对普通人的极大不公。而有了养尊处优的特权和优越心理,才有了豪车车主飙车致人死亡事件的频仍发生。普通人与有钱人同居一城,在文明与法治的游戏规则下,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却“玩不起”、受伤害,这种焦虑便成为一种社会情绪。于是,就有了网络叹声一片:“豪车猛于虎”,“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撞回到解放前”,“开车危险,撞车要命,撞豪车绝对玩命”……
近年来,中国已成为全球豪车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劳斯莱斯、玛莎拉蒂、法拉利、兰博基尼等豪车每年以千辆左右的速度进入我国。路上豪车越来越多,普通人开车真是“地雷”遍地,“躺着也会中枪”。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应出台豪车风险自理制度和针对豪车的保险政策,大幅度提高保险金,加大豪车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对一般交通事故,豪车维修赔偿金应限定数额。在相关政策出台前,暂停针对豪车的牌照发放。
让消耗更多公共资源的豪车多承担点责任吧,给普通车辆车主的心理松松绑吧!
依责按价赔偿没有什么不合理
姜疆(媒体评论员)
开车撞了劳斯莱斯被判赔200万元,有人觉得这极不合理,为啥呢?就因为赔偿的额度过高。这一点很说不过去。赔偿数额的多少怎能成为赔偿合不合理的标准呢?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社会有统一的法律依据,多年来施行的交通事故认定和赔偿责任依据很明确。从更高一层的法律条文来看,道路行车不管是撞了车、撞了人、还是撞了物件,都是对他人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都应该赔偿。法律对侵权责任的认定一直施用两个原则,一是谁的过错谁担责;二是损失多大赔多少。这也是许多国家通用的民法通则。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撞了一般的车要赔,撞了豪车就不赔;撞了便宜的东西要赔,撞了贵重的东西就不赔。更没有法律规定,因为你的责任给别人造成损失你赔不起就不赔。所以,依照承担责任的大小,按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应该是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原则,而不该看是不是劳斯莱斯,更不该看对方是不是比你更有钱。
国际上也有这样的先例。比如英国一位汽车杂志的记者在试驾一辆稀有的保时捷跑车时,由于驾驶不当造成发动机损坏,被法院判赔车主约110万元人民币。美国一辆巴士在过减速带时超速一倍,造成车上一位乘客腰椎骨折,结果被判赔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530万美元。豪车是这样,名人也是这样。有报道说,歌唱家魏松曾因两车相撞伤及面部,索要过49万元误工费;演员王挺就曾获赔过70万元误工费。这都是因为由他人责任带来的伤害对他们的实际收入造成了损失。而如果是普通人,一般的面部伤害可能就不需要赔偿这么多。对于名贵的物件也是这样。沈阳曾发生过车辆撞坏沈阳故宫下马碑的交通事故,法院认定的损失是2000万元,由于认定车主承担5%的责任,所以就被判赔100万元,此外还要承担对下马碑的修复费用。下马碑是名贵物件,你不能说只按一般的石碑价钱来进行赔偿。这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由此看来,撞了劳斯莱斯赔200万元只是依照通行惯例,没什么不合理。
在撞了劳斯莱斯被要天价赔偿是不是合理的争论中,许多人对豪车车主的指责是由于仇富和悯穷的思维定式在作怪。他们认为,豪车车主有的是钱,少要赔偿也还是大富豪;而赔偿一方如果进行赔偿则一两代都得因此受穷,所以主张豪车车主不应该跟一般人斤斤计较。这就是法律以外的问题了。如果豪车车主大方厚道,主动提出少赔或者不赔,那是德行好。如果就是要求依责按价进行赔偿,本身也没什么错。毕竟衡量一件事对与不对,最终要看是不是合法,合法的就是合理的。如果任由这种仇富和悯穷的心理来左右这种责任赔偿,撞了豪车都不赔或者少赔,那不也是一种社会不公吗?
天价索赔
吴之如 画
合不合理要看民意论公道
衣依(自由撰稿人)
撞了豪车就得倾家荡产,这已经不是一个用来吓唬人的噱头了。已经见诸报端的天价赔偿事例告诉人们,这是实实在在的危险,或许明天就会降临到你的头上。开车上路的亲们,可要小心了。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在起步行车时,第一关注的并不是红绿灯,而是前后左右有没有豪车。豪车恐惧症现在正在一些人心中演变为豪车痛恨病。
人们对豪车的恐惧和痛恨并不仅仅是因为仇富。本来嘛,人家有钱,买得起豪车这没什么错。可是,路是全社会共有的,大家都在路上跑,如果你点背撞了豪车,那就得倾家荡产,你说谁能不惧怕和痛恨豪车呢。还是那个朋友惨兮兮地对我说:“如果全民投票同不同意划出一条路专门给豪车跑,我同意。我宁可绕远和更堵车,也不希望靠近豪车。”
豪车成为“社会公敌”绝不是一个社会应有的正常意识。其中,推波助澜的就是撞了豪车后的天价赔偿案的处理。有人大肆张扬天价赔偿合理的观点,堂而皇之地搬出法律依据:谁的过错谁担责;损失多大赔多少。这让许多老百姓不能接受。
“谁的过错谁担责,损失多大赔多少”这本身没什么不对,应用在一般民事纠纷中也是常理。可是对于豪车的天价赔偿案来说,合不合理就要看民意论公道。对于富豪来说,买几辆豪车都不成问题,拿出几百万修车可以说是不痛不痒;可是对于一般工薪家庭来说,轻微剐蹭豪车就得赔几百万,不仅自己要终身受穷,下一代还得来还债。两相比较,这还能算是公平吗?有一家媒体用大字标出“撞了劳斯莱斯赔偿百万合理”的标题,引经据典地宣传了一顿,然后让大家投票,求证天价赔偿的合理性,结果大部分受众还是认为不合理。这就说明了民意所向。
还有撞了名人也得多赔的事例,赔偿甚至要考虑到名人的出场费,这哪有道理?车要分级,人也要分等吗?这可是真不公道。
应该靠立法解决豪车赔偿问题
张晓婕(大学生)
撞了劳斯莱斯被判天价赔偿,看上去赔偿一方真是有点倒霉,可是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在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责任后,按照实际价格进行赔偿也是应该的,劳斯莱斯车主也没什么错。法律作为社会行为的权威主宰,并不考虑双方的贫富和大小。主张在这类纠纷中,富有的人谦让贫穷的人,这只是一种道德空想,没有可操作性。如果面对交通事故赔偿大家都先比较一番双方的贫富再论赔偿数额,那还有什么法律的权威性可言,社会岂不乱了套?所以,法律的权威不能迁就贫弱。
这个道理不难懂,但是撞了劳斯莱斯就得倾家荡产这也让很多人不愿意接受。于是,有很多人惧怕甚至痛恨跑在街面上的劳斯莱斯等豪车,这种心态也可以理解。要解决这样的问题,还是要靠社会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法律的权威不能迁就贫弱,但法律最终还是要保障社会大多数人的生存利益,所以法律的权威应该更多保护贫弱。如果撞了劳斯莱斯,豪车车主还是大富豪,可赔偿一方将陷入终生贫困,甚至影响到下一代,这也不是法律维护社会公平的本意。因此,为了保护大多数人尤其是贫弱者的利益,社会管理部门应该对豪车的损害赔偿规定相应的额度,或是调整保险权益,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在穷富悬殊之间按价赔偿符合现行的法律条文,但不符合整个社会公平和谐的善治理念。豪车车主当然有拥有和使用豪车的权利,也有上路的自由,更有受到损害后要求赔偿的权利,但因为豪车的特殊性,豪车车主在损害赔偿纠纷中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当然,这一切必须是先有法律规范,后有操作实施。豪车上路以及天价赔偿其实都是近些年来才不断多起来的事,过去延用的法律法规在这个方面会有管理盲区。立法修法应该随着社会发展与时俱进,所以现在应该是依靠立法解决这些问题的恰当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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