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聚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
聚力“三转”明确中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清理不该管的工作、强化监督执纪、加强自身建设等工作入手,将工作重心逐步转到监督、执纪和问责上来,确保“三转”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做好职责范围外工作的移交,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19个,保留13个,精简幅度达90%。分期分批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认真做好工作规划、方案的对接,机构、人员、资产、档案的交接,技术操作方面的具体指导等,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向市政府职能部门移交了“五大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有力促进了职能归位,实现权责统一,为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政执法职能作用提供了保证。同时,指导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全市14个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已有12个完成;其中议事协调机构由之前的939个,清理至目前的142个,精简幅度达84.8%。在内设机构总数和编制总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有机整合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增强办案力量,加大办案力度。
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理念,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对主抓者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再检查、再监督,促进了部门监督、行业监管的落实。今年以来,通过向教育、物价、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主管部门、执法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决定书等形式,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办案中查证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积极创建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加强作风建设,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亲自作“三转”学习辅导,带头整肃隐形“四风”问题。机关先后开展了“学先进、促三转、抓落实”、职业道德演讲交流、机关干部“三转”学习交流等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惩治腐败作为工作核心,摆在首要位置。既狠打“老虎”,又勤拍“苍蝇”。今年1月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785件,同比上升34%;立案550件555人,同比上升24%;结案411件,处分396人;立案案件违纪总金额1.81亿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持连续3年两位数增长的强劲势头。
一方面,狠打“老虎”,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去年以来,市纪委查处市管领导干部18人,其中:正局级5人、副局级8人,其他市管干部5人。今年,已经对6名市管局级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在全市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在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问题的查处。在大连小田房屋开发公司违法建设案中,对4个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13名涉案人员立案调查,其中5人因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另一方面,勤拍“苍蝇”,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反腐惩贪、除恶惠民”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了工程建设、海域开发等领域以及惠农政策落实、农村群体访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57件,挽回经济损失5.59亿元,给予1334人党纪政纪处理。
坚持“短平快”,缩短办案周期,查证涉嫌犯罪的,迅速移交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努力增强查办案件软硬件实力。投资建设市纪委智能化办案基地,全市14个区市县(开放先导区)都按照标准建成了统一规范的办案谈话室。出台了《案件检查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措施,有力地调动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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