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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退货的理由五花八门 | 来源: 点击数:546次 更新时间:2014/9/18 15:25:45 |
“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实施半年
3月15日,新《消法》规定“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目前,新《消法》已经实施半年,在一些消费者的亲身经历中,“七日无理由退货”说易行难,在法条面前,网店会搬出各种理由来阻挠消费者退货。
外包装破损成退货挡箭牌
消费者王先生一个月前在淘宝网上花700元购买了一台车用电子导航仪,“说是可以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我就买了下来。”王先生说,东西邮到后,他把外包装拆了,里面还有个小包装,他继续拆,拿到了想要的物品,然而在看过外观并试用过后,他发现货品跟商家在网上介绍的相差甚远。
于是,王先生跟商家商量退货,“对方表示我已经拆开包装,因此不能退货。”王先生开始跟商家“讲道理”,“不拆开包装如何验货,况且已经把包装尽可能的复原,里面的物品更是没有丝毫损坏。”但商家坚持不给王先生退货。无奈之下,王先生拨通了淘宝网客服,客服判定王先生并未损坏商品主体,于是将货款以及运费退还给王先生,此事才得以解决。
拆包装不影响退货
拆包装往往成了不退货的“挡箭牌”,对此,我市消协早已给出解释,新《消法》第25条关于非现场购物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内容中,有这样一句话:“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一些经营者认为,商品包装一旦被拆开,即不再完好,则不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全国人大在解释新《消法》相关条文时早就曾给出明确解释:非现场购物的商品,拆除包装后,只要商品主体完好,没有损坏,就可以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不能退货的理由五花八门
新《消法》虽然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但也规定了不宜退货的情形,比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一些商家借口化妆品、衣服、食品等为“特殊商品”,不予退货。如京东商城规定,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商品,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等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麦包包”则规定,特价商品如无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乐蜂网还规定,清仓专区中销售的包装破损商品、临近有效期商品、清仓甩货商品,不予退换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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