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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反腐”这是个伪命题 | 来源: 点击数:616次 更新时间:2014/8/25 9:00:11 |
【事件】
近日,陕西女子房云云跨省盗窃案被宣判,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本来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却因其举报称有200万元盗窃财物涉及合肥两厅官,并希望立功减刑引起关注。记者梳理10余年来发生的“小偷反腐”案件发现,未出现“小偷”“立功”减刑案例。多位专家表示,“小偷反腐”不应在法律层面上算作“立功”进而减刑。
(8月23日《新京报》)
■禹海君(广东 媒体人)
在反腐日益受到关注的当下,“小偷反腐”可谓是一支奇兵,因为他们的偷窃行为,牵出了一个个贪腐分子,从情理上说,他们给公众带来了一种畅快淋漓的快感,贪腐分子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于是,在一些人众星捧月的吹捧下,类似“房云云”的小偷转身成了反腐的“英雄”,甚至,人们满心期待小偷能够“立功”减刑。
显然,在这种诡异的逻辑背后,潜藏的是公众对反腐的一种期待,那就是反腐更加深入彻底,让大小苍蝇和老虎无处遁形。于是,在纪委大力反腐之外,人们隐隐期待“小偷反腐”成为另一种力量,甚至成为纪委反腐的重要补充。只是,这种期待无疑是靠不住的,也是不值得提倡的,“小偷反腐”立功减刑更是一个伪命题。
从法理上说,偷窃都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更不值得提倡。我们不能因为小偷偷的是贪官,并意外地牵出了腐败案,就罔顾这种行为背后的违法事实,甚至悖逆法理为其叫屈求情。如此做法,与纵容另一种违法又有什么两样?其结果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反腐固然多了一支“奇兵”,却让盗窃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盗窃和反腐本身就是两码事,公众期待反腐产生实质效果的初衷固然可以理解,但我们不能为了某种目的不择手段,那样只会破坏社会应有的秩序和稳定,最终也无益于反腐的深入开展。从根本上说,反腐需要进一步在制度上强化,将权力真正置于阳光下。唯有塑造出风清气正的官场,权力彻底透明运行,人们才不再需要依靠“小偷反腐”这样的“奇兵”实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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