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大连:制定"十条禁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点击数:1124次 更新时间:2016/12/7 9:01: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日,大连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大连市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敦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令行禁止,严格遵守执纪审查各项纪律和规矩。

  明确要求,严禁擅自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严禁隐瞒或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严禁违规干预基层单位执纪审查工作,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或工作便利办私事、谋私利,严禁泄露举报人情况、问题线索等执纪审查工作中的信息等行为。

  大连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模范遵守,严格执行。将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严格遵守“十条禁令”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坚持有纪必依,违纪必纠。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将获制度保障 下一篇: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