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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政府公信力应当遵循八大原则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503次 更新时间:2016/11/8 8:38:36 |
桑玉成日前撰文提出,在社会诚信与政府公信力的建构上,政府有着重要的作为领域和空间。增进政府公信力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利益原则。在政策制定或调整中,在实现既定政策调整目标的基础上,要尽最大努力保障多数人的收益,并将利益受损面减到最小的程度。
第二,正义原则。政府在政策行为中,一定要多多关注一般公众的意愿和取向。
第三,合法性原则或正当性原则。从广义上说,不仅包括对政策本身的认同和支持,而且包括对于政策制定者主体的认同和支持。
第四,持续性原则。切忌政策多变。
第五,程序公正原则。相对而言,人们对于程序的认同性强于对于实质的认同性。
第六,角色超然原则。指政策制定者应避免自己为自己制定政策、自己为自己规定权利。
第七,“不追溯既往”原则。通过政策来调整相关者的利益,应避免追溯既往的利益格局或利益关系。亦即应尽量控制通过今天的政策来调整昨天利益关系的冲动,除非今天的政策对昨天的利益相关者带来增益而不是相反,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提升有益。
第八,妥协原则。在政策制定中运用妥协原则,可避免因独断专行而导致的政策失误,也可因遵循多数意志而获得良好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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