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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海”也需吃碘盐吗? | 来源: 点击数:872次 更新时间:2014/5/15 11:21:54 |
调查表明我市不存在碘过量问题,属需补碘地区
今天是第21届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近年来,很多人发现身边患甲状腺疾病的人多了起来,也有监测数据表明甲状腺癌在癌症中的发病率较过去上升了许多。因此不少人认为:“甲状腺疾病高发原因是吃加碘盐造成的。”“我国沿海地区居民常吃富含碘的海产品,不需要吃加碘盐。”“我们吃了20年碘盐了,不需要再吃了。”这些言论是否属实呢?
我市不存在碘过量问题
通过大连市疾控中心的监测,全市8~10岁学龄儿童甲肿率均低于5%,儿童智商水平有了快速增长,全市优秀及以上儿童占调查儿童的26.46%,而智力落后儿童仅占调查儿童的0.14% ,其中2000年出生儿童的平均智商高达119.8。因此,长期以来我市居民的碘营养水平都在安全适宜的水平,不存在碘过量的问题。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根据调查,我们大连市不存在高碘地区,均属于需要补碘地区。
专家指出,所谓甲状腺癌增多与食盐碘过量有关的说法并不准确。采取补碘干预可使甲状腺癌向低恶性转化的结论,已被广泛认同。
沿海地区居民也要吃碘盐吗?
2009年,大连市作为辽宁省调查市之一参加了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活动。结果显示,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在沿海地区居民中的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很低,居民膳食碘摄入来源于这类食物所占的比例相应很低。沿海地区在未考虑烹调损失的情况下,膳食中的碘84.2%来自于加碘食盐,来自于各类食物的碘仅占13.1% (其中海带、紫菜和海鱼共占 2.1%),来自于饮用水的碘占2.7%。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低于推荐摄入量,居民碘缺乏的风险很大。因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大连人作为沿海地区的居民也需要普及加碘食盐,以保证居民的碘摄入。
孕妇应食用专用盐
孕妇由于特殊的生理状况,需要摄入的碘营养要高于普通居民,按照规定,我市居民的食用盐平均加碘量为25 mg/kg,孕妇专用盐的加碘量为30mg/kg,加碘量允许波动范围为±30%。通过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我市孕妇的尿碘水平目前处于安全水平的下限,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碘摄入不足。通过调查还发现,我市孕妇家庭大部分选择的仍旧是普通食盐,未选择食用孕妇专用盐,这也存在着孕妇缺碘的风险。
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甲状腺疾病患者,因治疗需要遵医嘱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
▲相关链接
中国营养学会参照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碘的摄入量角度,提出了推荐膳食供给量。
年龄
每天推荐膳食供给量(微克/天)
可耐受最高摄入量(微克/天)
0~3岁
50
-
4~10岁
90
-
11~13岁
120
-
14岁以上
150
-
250
1000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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