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生活小常识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生活小常识
 
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
来源: 点击数:666次 更新时间:2014/8/8 8:38:35
  进入夏秋季节,由于湿度加大和温度升高,细菌繁殖速度加快,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所增多,主要表现为发热、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俗话说“病从口入”,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消费发布警示,预防食物中毒最重要的是确保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就餐单位时,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单位,就餐前双手应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就餐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应及时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电话:1233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1、防止食物被细菌污染。要购买新鲜的食品,不要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

  2、要控制细菌繁殖。食品买回家后要及时放进冰箱,进行冷冻、冷藏保管。熟食应凉透后放入冰箱冷藏,冷藏食品之间要有间隙。

  3、肉类等食物一定要煮透蒸透后食用。

  4、蔬菜、瓜果一定要用水洗净,水果不宜带皮食用。

  5、加工制作用刀具、砧板、容器应专用、生熟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6、勿吃霉变的粮食、死甲鱼和死螃蟹等食品。

  7、烹饪、就餐前一定要洗手。

  8、慎食生食海产品。

  9、外地游客慎食近海贝类。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合理搭配膳食,均衡营养,不暴饮暴食。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菜果价格 参考一下 下一篇:中央地方等重要职位“虚位以待”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