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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不良资产证券化成为新的“造富”平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86次 更新时间:2016/3/16 9:10:04
    针对近期市场对于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高度关注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在记者会上表示,证券化的实质是一种市场化操作。他强调,对于不良资产证券化,管理要规范,风险要自担。
    曾几何时,为了帮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中央组建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东方、长城、信达、华融,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划拨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从而有效降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四大银行上市铺平道路。事实证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确实给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很大的帮助,也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此后的快速上市、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又不能不看到,由于操作不规范、监管严重失控,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不规范问题,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也成为了新的“造富”平台,不知有多少单位或个人因为购买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包”而一夜暴富,成为新一代的“富翁”。特别是那些依靠权力拿到“低价包”的单位或个人,往往一转手就数以万计的“利润”进入了腰包。甚至有很多外国投资者也与国内投资者勾结,成为了此轮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受益者。
    我们说,处置不良资产,应当是很正常的市场行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上一轮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中,相当一部分并没有按照市场规范和法律程序去执行,更多情况下都是由相关的工作人员自行操作,以所谓谈判、协商等方式,把不良资产转让给了利益关联人,甚至不排除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直参股的“收购公司”或企业。自然,转让价格就可想而知,国有资产流失就不可避免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的“资产包”中,有些还转让给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很多企业被这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个人的敲诈勒索,利益受到巨大损害,甚至出现了一些恶性案件。
    而此次正在推进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听起来比上一轮的不良资产处置好听一些,也更符合市场化规则一些。可是,在具体的操作方面,仍然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一方面,对那些必须退出市场的僵尸企业,银行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无限放大资产证券化范围,使僵尸企业死而不僵,继续占用社会资源,继续扮演提供无效供给的市场主体。显然,这是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当不利的;另一方面,一些看似僵尸的企业,只是经营难度加大,实质并没有到必须退出市场的时候,也不具备资产证券化条件。那么,这些企业就有可能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一边转移资产,一边对所谓的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从而给这些企业侵吞国有资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要知道,一旦银行手握的这些资产,从表面看是证券化了,事实上,被企业所有者掏空的概率是非常大的。而在现行监管体制下,对这样的行为,往往是监管不到,或不会引起监管部门重视的。如此一来,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极有可能成为新的“造富”平台,使国有资产在这样的平台中源源不断地流失。
    我们并不反对银行对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以此提升银行资产的灵活性、流动性。前提是,如何确保监管不缺位。就像现在的许多金融创新产品、创新举措一样,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可是,与薄弱、失位的监管体制一结合,也就会问题不断、漏洞多多了。而金融监管,显然不是几句口号就能解决的,而必须付诸于行动。那么,监管部门面对即将全面启动的不良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在哪里呢?谁来监管呢?出现了问题以后怎么办呢?这必须做出回答以后才将不良资产证券化推出,避免出现大的问题后再来收拾残局。即便残局收拾得再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都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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