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金融服务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金融服务
 
小心理财产品“飞单”陷阱
来源: 点击数:660次 更新时间:2015/1/7 8:30:41

    近期,多起银行“飞单”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仅从广东省银监局就披露,从2014年7月至今,辖区内7家国有及股份制银行共发生9起“飞单”事件,涉及客户资金3.36亿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金融机构声誉。

    啥是“飞单”?,用专业人士的解释就是,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部分涉嫌非法集资。

    “飞单”现象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也有很大的隐秘性。在投资者看来,银行员工是在正常营业时间、借助银行场所进行推销,而且会使人误以为购买了银行自主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飞单”所盯上的投资者多是银行高端客户。涉事银行员工往往会利用其掌握的客户财产信息,“有的放矢”地开展“飞单”营销。“飞单”现象涉及地方相关产品也往往资质差、对接项目风险高,但承诺的超常规收益率却常高达9%~15%,对投资者产生巨大诱惑。“飞单”行为往往是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收益,甚至出现本金亏损,引发投资者上访时才得以暴露,使得事前预防和监控难度很大。

    对投资者来说,必须瞪大眼睛,避免掉入“飞单”陷阱。 一要注意查证购买产品是否银行正规产品。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到产品信息;银行代销产品则可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二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客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均须通过柜面或自助渠道进行申购操作,但凡被要求向个人或第三方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的,就要提高警惕。三要对高额回报有独立清醒的判断。投资者在购买前,不要轻易被花言巧语、高额回报所蒙骗。四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明确了解产品是否保本,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收益、期限等。不同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风险各不相同,投资者要按自己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对产品进行分析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该为谁的俭朴意识打个“补丁”? 下一篇:去年P2P问题平台达275家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