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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支付提升实名制等级用意深远 | 来源: 点击数:602次 更新时间:2014/11/5 8:36:14 |
近日,有媒体报道,客户在使用支付宝支付时,被提示要求上传身份证影印件才可正常支付。提示页面显示:根据央行相关法规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需留存身份证影印件:单笔首付在1万元(含)以上;一个身份证下所有账户月累计收付达5万元(含)以上。由于部分客户余额宝里的理财资金大于5万元,即便单笔首付在1万元以下,也被要求实名认证。
为了证实这一消息,笔者专门查阅了报道中所提人民银行印发的《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这份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在其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网络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通过合理手段核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客户为个人客户的,如果个人客户办理单笔收付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全部账户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个人全部账户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支付机构应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看来,消息属实。但为什么时隔32个月,支付宝才提示客户要实名认证升级呢。笔者认为,支付宝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日益严峻的互联网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形势,使得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支付机构账户实名制的监管要求。二是即将到来的“双十一”是犯罪分子转移资金的好机会,支付宝提升实名制等级,意在尽量避免在大喜的日子里被犯罪分子利用,惹上“洗钱分子和恐怖分子帮凶”的恶名。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在极大便利老百姓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从事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互联网支付具有全天候、非面对面、超越地理空间限制、资金转移瞬时到账等特点,致使洗钱犯罪和恐怖融资有由传统支付工具向信息化支付工具转移的趋势。但无论是洗钱还是恐怖融资,国家有关部门早已掌握“黑名单”。这份“黑名单”被加载到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账户管理系统,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名单中的组织和个人办理开户、转账等金融服务。
目前,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及反恐融资体制机制比较健全,在日常经营中,均能通过账户实名制等多种手段了解自己的客户,并掌握客户每笔资金的流向。但互联网支付机构没有金融机构那样的网点,无法通过柜台当面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而只能通过非面对面的方式做些变通。而随着互联网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形势的变化,监管部门要求互联网支付机构提升实名制等级也就不难理解了。
有网友质疑,我既不洗钱,也不是恐怖分子,监管部门对少数犯罪分子的规定却影响到了大多数人的支付便利,这样的规定不合理。笔者不敢苟同。首先,犯罪分子在使用支付工具时绝不会说自己就是犯罪分子。其次,账户实名制升级的另一好处是,当单笔资金或月累计收付额超过一定限度,支付机构就会要求客户重新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并核对其真实性,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支付账户被盗用的风险,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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