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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屡屡被骗值得警醒 | 来源: 点击数:596次 更新时间:2014/7/18 15:17:28 | 近年来,银行贷款被骗案屡屡见诸媒体:2011年,江苏常熟的顾春芳因涉嫌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罪跑路而被判死缓,其涉案金额10多亿元,其中欠银行贷款1亿多元;今年2月,因涉嫌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和骗取贷款犯罪跑路的浙江永康美女老板俞优静,近日在非洲乌干达落网,并被遣送回国,其涉嫌骗取贷款金额达1.3亿元。而最近曝光的青岛港“德正资源”骗贷案,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内17家银行被骗信贷资金共计148亿元,成为新中国金融史上一大丑闻,不能不让银行机构警醒。仔细研究这些骗贷案的前后始末,就会发现,能从银行骗取贷款,不外乎四种因素:一是过分相信骗贷者的社会声望,放松贷款审查并丧失足够警惕。像顾春芳或俞优静,都在当地人脉资源广、口碑好,属于当地的风云人物。给这样的人及其公司放贷,银行以为稳操胜券,无风险之虞;二是过分迷信企业表面的经营业绩,对其申请贷款的真实经营背景缺乏起码的调查研究。银行把这些所谓“优质客户”的“现金流”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全然放弃警惕心,竞相伸出放贷“橄榄枝”;三是过分迷恋担保抵押贷款的可靠性,对其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抵押品缺乏认真甄别。青岛港“德正资源”将一批矿石货品存于一家仓库,采用“一女多嫁”的方式,从不同仓储公司处出具仓单证明,再用这些仓单去不同银行重复质押,从而骗取巨额贷款。这正是多家银行对该公司仓单质押品麻痹大意、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留下了巨大风险敞口所致;四是过分迷恋“吃独食”的经营竞争策略,企业贷款信息“支离破碎”,酿成“盲人瞎马”的悲剧。客观上,企业信用和相关记录分散在工商、税务等各部门,且我国的企业动产登记和质押信息缺乏完整体系,银行与骗贷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为骗贷留下了漏洞。主观上,撇开骗贷公司掩盖手段高明的因素之外,银行“各自为战”的信贷方式是主因,即银行在争取所谓优质客户时,怕信息让其他银行知晓而丧失竞争先机,往往将相关贷款信息“捂得”严严实实,无形中埋下了骗贷隐患。
除上述原因外,骗贷中还有各种“利益输送”行为,包括行贿受贿甚至色相引诱等等,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面对种种严重的后果,银行应该警醒,并鞭策自身加快完善信贷内控机制:第一,对贷款审查一视同仁,对一些社会名人及其企业的贷款保持高度警惕,尤其要对其经营背景进行认真调查,看是否有参与社会非法集资及其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对其经营业绩真实性进行甄别,弄清企业经营主副业经营状况和利润来源的真实性,不被表面的繁荣假象迷惑,准确做出贷款决策;对企业提供的抵押品不看“身份”,要实行账物见面和相符,确保贷款抵押品可靠。同时,认真跟踪监督贷款用途和去向,做到早发现问题、早采取措施,尽量避免贷款损失。第二,各银行在信贷竞争领域既要有独立性,又要有合作精神,以互通有无;防范整体金融风险意识,建立信息合作交流平台,结成“风险联盟体”和利益共同体,共同构筑防御企业骗贷的“防火墙”,维持银行业整体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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