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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乱真的骗局 | 来源: 点击数:812次 更新时间:2014/5/19 11:28:28 | ——辽宁张某非法集资诈骗案
2006年4月,沈阳人张某从他人手中购得“沈阳昊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并伪造沈阳昊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沈阳国瑞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伪造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发展下线,先后以开发“沈阳轮胎市场”、“新民塑料交易中心”的名义,采取付给高额市场开发费及利息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集资。2006年4月至10月共非法集资5255万元。
温馨提示:该案是明显的以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这类案件往往因为有“项目”做幌子,更容易吸引人、迷惑人。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一是要具备基本知识,如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房屋还需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要理性分析,实地考察项目开发商及项目进展的真实情况,到工商管理部门了解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情况,警惕“冒名”、“借名”风险。(非文)
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代偿,损失自担,责任自负!投诉举报咨询电话:8388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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