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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能垄断银行过桥业务仅用仨月骗走七千多万元 | 来源: 点击数:975次 更新时间:2014/5/16 10:22:47 |
大连警方开展“5·15”经侦主题宣传日活动
昨日上午10时许,大连市公安局与大连市处非办、大连市打私办、中国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市工商局、国税局、市地税局、烟草专卖局、海关缉私局、中国银联大连分公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家单位,在我市劳动公园狮子广场联合举办了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的大型宣传活动,谨防非法集资诈骗。
活动现场设立了8个主题宣传区,设立咨询台和报案受理台,接受群众的现场举报和报案。此次活动重点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假币、假烟、信用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揭露常见犯罪手法。
重大非法集资诈骗犯罪案件往往会引发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在活动现场,记者从警方获悉,市民苏某仅在短短3个多月时间里,就从亲朋好友同学等人处骗取了7736余万元,并挥霍一空。苏某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呢?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苏某只是个无业人员,无任何经营项目和任何经营活动。自2013年5到2013年8月,苏某为满足个人的日常开销和挥霍目的,对亲友、同学谎称其在某银行工作,并担任副行长职务,能垄断该行的银行过桥业务,以支付高利息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的借款,并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滚动方式维系其日常的高额消费。现已查明,苏某通过该种方式骗取了魏某等被害人7736余万元,所骗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购房、购车、个人消费等挥霍使用,到案发时,已全部无法归还。2013年9月26日,苏某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诈骗犯罪被依法执行逮捕,2014年4月26日被依法移送起诉。
警方提示:一要增强防患意识,不要有“发横财”、“暴富”等不劳而获的贪利思想,更不要轻信非国家正规的投资理财和高额返利的欺骗性宣传,从而上当受骗。二要增强维权意识,如发现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要采取私了甚至非法途径解决。三要增强法律意识,日常生活中发现涉及传销、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线索,应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映。(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线索举报电话:8388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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