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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理 | 来源:收集 点击数:746次 更新时间:2013/11/26 11:40:00 |
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理
对全市所有石化企业和化危品管线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容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翻箱倒柜式的检查;重点整治专用校车超速、超员、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按“上限”处理……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杜绝各类特大消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从即日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大干100天,彻查消防交通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件,对各类消防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严惩不贷。
今年以来,我市警方先后开展了消防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以及道路交通“大服务、大整治、大畅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然而,11月22日发生的青岛重大爆燃事故,再一次给我市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昨天,市公安局党委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专题部署冬季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关于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抽调防火监督业务骨干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所有石化企业和化危品管线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杜绝因管线老化和设备失修而发生事故;组织培训小分队深入石化企业,对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容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开展翻箱倒柜式的检查,坚决确保火灾隐患“清仓见底”;将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社会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实行专人管控,死看死守。
关于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市校车进行规范管理;会同交通部门对客运企业、汽车修配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会同安监部门全面排查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启动全市12个交通安全检查站,对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进行逢车必查;每周至少组织1~2次全市性集中统一行动、每天组织区域性专项整治;实施弹性、错时的“清晨行动”、“午后行动”、“夜间行动”等针对性整治措施,对超载、超员、超速和闯红灯、酒驾、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压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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