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开发商“以价换量”高峰期,业内人士支招购房者——
日前,我市甘井子区某楼盘的购房者交首付后发现,开发商不见踪影。同样,某楼盘因资金链紧张,推迟了建设进度,引起购房者的恐慌。这两起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为了防止“钱房两空”,购房者可通过上网查询楼盘情况以及网签的方式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黑色“可售”红色“不可售”
购房者可上网对楼盘“摸家底”
开发商“以价换量”的心态在今年二季度体现得尤为明显。有数据显示,6月我市预计优惠盘量:近200个楼盘进行优惠促销,创2014年开年以来优惠盘量之最。
然而,在楼市密集促销之下,购房者更需要理性对待。“部分购房者还不知道查验五证的重要性”,一位售楼员告诉记者,一些买房人可能轻信开发商“内部价认购”等宣传噱头,图便宜绕过网签备案购房,结果可能买到了临建房、小产权房、超建房或公建改住宅等“问题房”。
事实上,想查证售楼处提供的楼盘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市民只需上网点击就能获知。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购房前,市民可登录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官方网站(www.dl-fangdi.com.cn),查询项目的公示信息,查看是否具备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网站“公告公示”栏内,包含市内四区所有商品房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开通网签备案的项目公示。“楼盘列表”栏内包含这些项目的楼盘表以及具体的房屋信息,如层数、面积、是否已售、是否有限制信息等等。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网站上在售房源以不同颜色标记。黑色字表示“可售”,绿色表示“已售”,而红色则意味着“不可售”。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这套成交房源信息即“由黑变绿”,更改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因此绝对不会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
签约和备案同时完成
“网签”谨防个别卖房“陷阱”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4月起,我市开始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工作(下称网签)。我市大多数楼盘都已经实行网签,但目前,仍有楼盘尚未执行。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实施网签最大限度限制了部分开发企业“一房两卖”、“既抵又卖”、“捂盘惜售”等不良行为。
一些购房者还不了解网签,实际上,网签就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共同在网签系统上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通过网签系统向相关部门提交合同电子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系统对其进行备案,最后,打印网签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签购房合同和备案同时完成,避免了以往开发商无法备案的情况出现。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取代传统的手写合同,且打印合同的同时,即时完成备案过程,备案和签订合同基本同时完成,20分钟后通过互联网予以公示,合同无法删除和取消,这样就通过信息系统控制了部分开发商签订合同后,瞒着买方再跟别人签订合同等恶劣行为,同时减少和避免人为操作产生错失。
有业内人士认为,部分开发企业在建设房屋的过程中为取得建设资金,常需要融资贷款,就用正在建设中的房屋跟银行等申请在建工程抵押,这是法规允许的行为。过去未实行网签时开发商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经常在房屋不解除抵押的情况下,跟客户手签买卖合同,这种合同由于未解除抵押,登记部门也就无法为其合同备案,其潜在的风险是很大的,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还贷,房屋被执行,购房人权益就受到威胁。实行网签以后,由于网签合同是在系统上打印,如果该套房屋处于在建工程抵押或司法查封等限制状态,则合同根本无法签订,有效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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