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的修订工作比市场预期快了很多。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同时,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由于此次修订仅涉及存贷比单一条款,因此最快7月就能落地实施。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在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的今天,75%的存贷比指标并不能准确反映资产负债的期限配比和流动性状况。删除存贷比监管指标将推动现有的银行体系释放出更多的信贷资金,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稳定经济增长。
所谓银行存贷比,即银行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不能超过75%,这一规定在1995年5月1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纳入了《商业银行法》,沿用至今已长达20年。
一直以来,为了不超越监管红线,银行需全力吸收存款满足监管要求,这就导致了在考核时点经常会出现银行高息揽储的情况。曾有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人士向记者表示,现在银行做表外业务主要就是为了绕过存贷比。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认为,在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更加多元化的今天,由于银行存款占负债比重和贷款占资产比重日益下降,对资产负债期限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有所降低,75%的存贷比要求已经不能准确反映资产负债的期限配比和流动性状况。
他表示,“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监管机构已经建立起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核心负债依存度、流动性缺口率、客户存款集中度以及同业负债集中度等多个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删除存贷比将推动现有的银行体系释放出更多的信贷资金,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海通证券认为,截至2015年一季度银监会口径的商业银行贷存比为65.7%,未触及75%监管红线,但部分股份制银行贷存比达到上限,中小型银行则长期受制于高贷存比,影响信贷发放能力。取消贷存比有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真正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经济结构。
国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马鲲鹏分析称,取消贷存比影响深远,贷存比是银行业面临的重大行政性约束,是银行负债成本压力难以有效缓解的核心原因,也是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制度性根源。贷存比取消既缓解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银行面临的负债成本上升压力,也在从制度上消除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真正病根,这既是呼应化解融资难融资贵政策大方向的有效步骤,也是为银行松绑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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