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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走出去”应减少政策干预
来源: 点击数:529次 更新时间:2015/6/18 9:58:56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提高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引导和推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力争到2020年,与重点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批重点产能合作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同时,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更加有效,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

       专家表示,在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利于我国的经济提速。而对于推动企业“走出去”、推进过剩产能输出等要求都应理性看待,让市场起到资源配置作用,政府的干预力度不应过强。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义平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存在一些行业产能过剩的现象,“走出去”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如“一带一路”就是将我国的过剩产能往外输送。然而,“走出去”虽然意义重大,却不应成为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经历三十多年的发展后,各类资本都有了一定的积累和基础,也出现了产能相对过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利于促进优势产能对外合作,形成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企业不断提升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
  但是,我们并不能将“走出去”当作一场运动来施行,而应依照市场化的需求,由市场和企业自行选择。即,企业以发展为目的,通过各方面的考虑,自行决定是否“走出去”、如何“走出去”,而非为了政府规定的“走出去”而“走出去”。
  李义平表示,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走出去”都是企业行为,而非国家政府行为。若我国政府过度支持某些中国产业“走出去”,将很容易使得相关的产业未经过市场检验,难以达到预期的推动效果。
  由于国际投资合作与国内经济发展不同,不仅涉及到经济因素,还涉及到政治因素。在政治因素方面,国家应起到“指路”的作用。除此之外,李义平认为,政府在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过程中,还应继续扮演市场经济中应该扮演的角色。比如,完善对外合作机制,政府可利用自身的优势和性质,帮助企业考察世界各国的投资环境;做好外交服务工作,在发生各种各样的贸易摩擦时,政府可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等。而对于企业做何种产业、去哪个国家发展,都应由企业自己做主,政府可减少干涉。  《意见》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如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发挥优惠贷款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人民币国际化积极作用、扩大融资资金来源、增加股权投资来源、加强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等。
  仅针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而言,李义平表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只是政府的思维惯性,不符合新常态下的新思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若政府加大对个别企业和产业的支持力度,则很容易导致市场配置资源转为政府配置资源。因此,政府应该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但是支持力度应当有限。
  李义平认为,一方面,政府应从整体上为企业创造“走出去”的机会和环境,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优势作用。另一方面,政府还应当改变传统思路,减少指向性的政策支持力度,例如不过度支持某个企业或某个产业;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总之,政府对某些方面的“不作为”,正是“有作为”的表现。
  对于企业自身而言,则应判断经济形势,充分抓住我国在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中的有利时机。当前,国有企业中存在着产能过剩现象,而许多国有企业已具有一定基础。
  李义平认为,依照目前国情来看,许多具有一定基础的大型民营企业早已“走出去”,此次《意见》更多是偏向于国有企业的推进,使国有企业在响应政府的号召下,进一步“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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