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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放宽电商经营场所 建多元投融资机制
来源: 点击数:577次 更新时间:2015/4/16 8:46:00

  昨日(4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决定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为其清障搭台,在发展中规范和引导。

  会议决定,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并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等。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常务副主任荆林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电商产业能够有效地推动流通业、制造业、物流快递、宽带、支付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作为一种创新,电子商务通过提供新的服务、新的市场和新的经济组织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聂林海表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3.4万亿元,同比增长28.8%;网络零售交易额提升2.8万亿元,同比增长49.7%;移动端成交额达到243亿元,同比增长42.6%。

  不过,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同时,住所登记难却成了限制其发展的一个因素。近年来,由于城市改造等原因,导致企业因住所难题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特别是对那些想从事对场地要求不高的电子商务、动漫设计等新兴服务业的创业者来说,住所就成了一个较高的门槛。

  针对上述情况,会议明确要简政放权,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

       会议明确,要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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