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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取决国企改造能否顺利 | 来源: 点击数:603次 更新时间:2014/9/17 13:43:41 |
《投资时报》报道,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以落实7月31日国务院召开的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会议的精神。《意见》对国企改革着墨较多,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支持东北国企改革先试先行,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切实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并为此配套强化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但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尽管政策明确的时间表彰显中央决心很大,但是,历史遗留问题是国企改革最后一块难啃的骨头,“试想国有企业背着一个,抱着一个,还穿着个大棉袄,然后跳海里游泳,能游得动吗?”据悉,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仍在办社会,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都由企业来办,光辽宁一个省大约就有100万人受此影响,而地方财政并无力支撑。
基础设施和棚改无疑成了东北振兴短期可以变现的两个着力点。《意见》指出,要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包括铁路、公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国际运输通道建设等方面;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优化东北地区能源结构,包括开工建设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适时启动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建设,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等;大力发展水利建设。与此同时,力争再用2至3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计划。
东北振兴早在2003年即已提出,2007年《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出台,2012年更是发布了《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然而在今年上半年,东北三省GDP增速非常不理想,黑龙江GDP同比增速仅为4.8%,排在全国末尾,吉林和辽宁的GDP增速在全国也处于中下水平,产业结构还是没有实现大的突破。
《投资时报》报道称,在棚改和基础设施实际无助东北经济竞争力提升的背景下,改造国企、发展民营经济无疑应当成为东北振兴的核心,但决策层在支持东北国企改革先试先行的同时却附加了“切实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的期望,让市场对国企改革的期待再次落空。没有国有企业的强力改革,《意见》第一条“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实际并无根基。
报道称,体制改革无疑已经成为东北振兴的关键。如何让东北国企改革先试先行的政策优势真正得到发挥,包括进行民营化改造,实际已经上升为东北振兴的战略问题。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从一些亏损严重的企业开始,如果民间资本介入重组不成,索性进行彻底的员工持股制度改革,以企业净资产为底线,以承担债务的方式将企业股份和债务全部明晰,让员工,让员工自治,中央和地方政府由此彻底退出这些国企。至于其他经营状况稍微略好的国企,则可以通过股份招拍挂的方式,明晰渡让给以员工为主体的股东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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