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协会推荐
 
万建民:民企对“混改”为何多观望
来源: 点击数:564次 更新时间:2014/6/25 14:58:21

       这似乎是一个悖论:看起来对民企有利的事情,积极吆喝的却都是国有企业。

       因垄断被诟病的“两桶油”,率先推出各自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并迅速推进实质性改革;而一直以来高喊被各种“玻璃门”阻隔的企业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却多观望,冯仑、任志强等甚至公开表示不看好“混改”,私底下对“混改”心存疑虑的企业家就更多了。

       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有研究者梳理了近代三次大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第一次是晚清“官督商办”,企业引入官股和商股,经营权归商股,控制权归官股(听着是不是有点耳熟?);第二次是国民政府时期,对铁道、钢铁、煤炭、石油、水力、航空等实施国家经营;第三次是上世纪50年代的“公私合营”,“资本家”丧失了经营管理权,经过短暂的过渡之后,企业被完全国有化。

       近代史上三次“混合所有制”运动,尤其是上世纪50年代的“公私合营”,留给企业家的大多是恐惧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如今虽然政策环境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民营企业仍然心存疑虑。即使是在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之后,不少民营企业家在和国企合作的过程中都吃过亏。这种吃亏,不是因为民营企业家“技不如人”,而是两者在合作中没有平等的话语权,民营企业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目前一些垄断企业在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最核心的问题仍然是缺乏平等的话语权。哪些领域、哪些行业可以“混合”,没有明确的法定说法,而是垄断企业自行决定。这样的“混合”,很大程度上只是把国企攫取的垄断利润,转移给了“混合”的另一方。这是垄断者的一种“恩赐”,而非竞争者依靠市场力量竞争的结果。民企如果接受“恩赐”,就能享受垄断利润。问题是谁“恩赐”你、为什么要“恩赐”你、为什么是你?

       “混合”的前提是合作各方拥有平等的话语权。这种平等,首先体现在准入门槛的一视同仁。如果只是垄断者随机的挑出一些领域来“混合”,而非法律规定的自由进入,双方合作的逻辑起点就不是平等的。平等的另一层含义,是对产权保护的一视同仁。法律虽然规定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当私有财产和国有资产发生冲突时,真正做到一视同仁还有诸多障碍。平等还有一层含义,是双方都要在市场机制的框架下运行。只要国有企业的老总可以行走在政商两界,只要政企还未真正分开,国有企业就无法真正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合作就会陷入困境。

       混合所有制,看起来很美,做起来很难。如果不解决平等的话语权问题,混合所有制改革或将沦为部分权贵瓜分垄断利润的工具。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学习型 下一篇:民营企业老板频“跑路” 资本密集型行业成重灾区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