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辽宁省第八个“政务公开日”,大连市确定的主题是“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近年来,大连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与技术融合,充分发挥行政服务资源整合优势和政务公开“信息化”优势,积极构筑“四公开”工作格局,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大连模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五年测评中,我市有四年进入全国前十名。当前,以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为标志,我市政务公开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我们要认清形势和任务,以法制的观念和改革的精神,在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实现新突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加快“两先区”建设提供动力支持和坚实保障。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政务公开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政务越公开,政府越有公信力。我们要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有利于破除权力运行的隐蔽性,有利于激励公民参与权力监督。要坚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实现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是否公开透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程度,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要突出直接贴近民生、事关群众利益、容易产生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重点领域,尤其要做好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与收费、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充分利用好“大连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在线访谈”等多种公开渠道,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杜绝慢公开、半公开和假公开等现象发生。
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加大财政资金管理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是考验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体现。我市今年所有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底前都要详细公开。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公开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让广大群众看得清清楚楚。同时,要及时回应群众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让“三公”经费使用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和检验。
二、完善公开体制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基本制度有效实施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从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45件行政复议和诉讼中,有1/3是我们行政机关败诉,多数是超期未答复。主要原因是相关地区和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相关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政务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和法制政府最基本的施政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强专门力量;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同时,要加强与宣传、监察、法制、保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相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处理协调、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建立政务公开考核监督长效机制。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健全考核监督保障机制是保证政务公开系统、规范、科学运行和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坚持将政务公开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服务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工作导向,确保政务公开的持续、规范、高效。
强化电子政务对政务公开的技术支撑作用。在网络时代推进政务公开,就必须善用信息化手段,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因此,我们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服务信息化平台功能,建设更加有效的电子监察系统,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推动政务公开全程留痕,可视、可控、可查、可究。当前,要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等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资源,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同时,加快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发布、运维管理、考核督导、决策参考等综合服务功能互联共享。
总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是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需要,是接受人民监督、有效预防腐败的需要。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和部署,借助“工作落实年”有利契机,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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