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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重点查处4类毁林建房案件 | 来源: 点击数:1142次 更新时间:2014/4/27 10:25:29 |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种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占用征用林地,新农村改造项目占用林地建房,农业开发养殖项目占用林地建房,厂房、学校等其他项目占用林地建房等。记者昨日从市林政稽查部门在普湾新区炮台街道开展的森林法规宣传活动现场了解到,今年,我市将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并重点查处以上4类毁林建房案件。
据了解,在我市一些农村地区,在自家承包的林地内毁林盖房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不少当事人竟然不知道自己违法了。昨日,记者在普湾新区石河街道华农村采访时就遇到了这样一位农户,夫妻俩在山脚下承包了一片果园。为了改善家里的住房条件,去年,夫妻俩毁掉了一部分林地,并在果园里盖起了房子。今年4月份,当地的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并来到现场进行了查处。
据市林政稽查大队大队长费长友介绍,最近几年,我市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类似情况。根据我国《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劈山毁林建房,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属于违法行为。就算是承包的林地资源,也不允许随便改变林地用途。为此,我市逐年加大对涉林刑事案件查处力度。2013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办涉林刑事案件70余起、行政案件185起,刑事拘留27人,逮捕13人,取保候审60人,网上追逃5人。
为有效查处各类毁林建房案件,市林政稽查大队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身边的毁林行为。举报电话:8436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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