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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 | 来源: 点击数:1016次 更新时间:2014/4/18 9:24:19 |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持续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功能、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两先区”的战略举措。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服务业委在广泛征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港口与口岸局、旅游局、统计局、金融局等18个市直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于2014年2月9日起草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讨论稿)》,并组织召开了部分市直部门、区市县、企业、专家学者等多个层面的4次专题研讨会,对讨论稿进行充分研讨,经过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之后又先后5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会签修改,对18个市直部门提出的112条意见和建议逐条反复研究磋商,修改完善,最终达成共识。
2014年4月15日,市政府第十五届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四年行动计划》提出,各级政府要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加强领导,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形成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合力,着力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总部和楼宇经济,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业,推动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发展,完善消费促进服务体系,发展壮大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和科技服务业,实现旅游业快速发展,推动养老、健康服务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房地产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文化和体育产业,积极推进中介服务业发展,分离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实施千户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使服务业成为引领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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