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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严把“五关” 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来源: 点击数:618次 更新时间:2014/9/2 9:57:35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关心的头等大事。为保障市民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瓦房店市工商局一直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把“五关”,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狠抓“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申请变更许可。对于市场巡查、执法检查中发现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二是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乳制品经营许可项目单独审核和管理工作。对乳制品经营者按照规定和要求,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截至目前,已核准发放乳制品经营许可证400户。
      二、注重规范,严把经营监督关。食品市场巡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工商局结合瓦房店实际,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把市场巡查的任务落实到各基层工商分局,按照网格化监管方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印制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巡查记录本》,巡查人员按照“六查六看”记载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建立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充分利用巡查监管情况和信息,提高食品市场巡查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自律,严把经营制度关。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等十项自律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瓦房店市工商局结合日常监管的实际,指导经营者制定和落实十项自律制度,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十项制度在全市落实到位。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规范指导,监督引导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及时制止、纠正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与能力,有效的把好了食品经营的准入关、销售关、退市关,推进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四、创新监管,严把食品储存关。散装食品没有包装袋,经营过程中极易产生食品安全隐患。工商局深入散装食品市场进行调研,结合《辽宁省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试行)》,制定了《关于散装食品经营管理指导意见》,针对散装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单位对销售散装食品的认识,严格落实散装食品管理规范。
      五、专项整治,严把违法查处关。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围绕群众关心的“节日市场”、“问题食品”、“重点区域”等热点问题,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至今,工商局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72次,其中“节日市场”专项整治19次,“农村食品市场”、“学校周边小食品市场”、“旅游景点周边”、“乳制品市场”、“酒类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综合治理41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12次。全局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86833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97件,罚没金额38.74万元。通过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各类食品案件的查办工作,有效的规范了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较好地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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