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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纪行为“零容忍” 对有关领导要追责 | 来源: 点击数:720次 更新时间:2014/8/25 8:26:21 |
大连市纪委部署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8月22日,中央纪委召开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后,市纪委召开会议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问责执纪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会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纠正“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把它作为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落实在抓“四风”问题上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按照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抓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明有关纪律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党员干部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购物卡、消费券;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钱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对违反这些纪律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监督问责执纪工作。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违反八项规定的信访举报;成立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继续保持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对于不收敛、不收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同时,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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