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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打“补丁”兑现减负承诺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数:472次 更新时间:2016/5/4 10:43:52 | 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政府如何兑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早在3月下旬,4万多字、近百页的改革方案就向全社会公开,就是希望企业能尽早熟悉新税制,充分享受到5000亿元减税红包。
但也有企业分析发现,一些政策确实会给企业带来影响。改革启动前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4月29日和30日对外发布了两份补充文件,这两份被业界称为“打补丁”的文件可谓来得及时,通过细节兑现承诺,保障企业更好分享到“全面增值税时代”的改革红利。
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利息要交增值税?保险企业年金类产品也要交增值税吗?改革前夕,一些金融企业表达了对改革后税负可能上升的担忧。
针对市场担心影响债券利率,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这意味着二者将不在增值税征收范围内,此举无疑使债市如释重负,有助于稳定债券利率水平,降低机构融资成本。
另一份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也在5月1日零点改革启动前顺利发出,给劳务派遣公司和常年走高速的企业带来福音。
增值税时代,原先营业税对劳务派遣实行差额征收政策被平移过来,但差额征收是不能抵扣的。为照顾一些企业需求,文件在保留差额征收的同时,增加可抵扣模式,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可以算算哪种方式最划算。
高速公路费抵扣的焦点主要是抵扣凭证问题。由于改革刚启动增值税发票与高速路收费系统还未完全对接,为让更多交通物流企业获得减税红利,补充文件提出了过渡性举措,明确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再完善的政策,企业要真正受益,如何保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至关重要,关键要在细节上下工夫。“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下发时已是4月30日,第二天改革就启动了。考虑到大部分纳税人可能无法第一时间掌握政策,也就无法享受到改革红利,我们立即启动了重大税收政策即时响应机制。”山东省东营市国税局局长张伟对记者说,他们第一时间将补充文件通过东营国税外网、东营国税微博微信群予以发布,并从金税三期软件中提取纳税人手机电话,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告知政策内容。同时安排税源管理人员点对点通知运输、物流等重点纳税人,还在手机APP政策辅导平台上实时解读新政策。
“我们一直苦恼过路过桥没有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国家过渡政策为我们解除了困扰。”山东东营海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高光明获悉电话通知后,立即转告给业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粗略统计,该公司5月1日取得过路、过桥费13000多元,进项税额在380元以上。
安徽国税局总经济师胡立文说,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需要政府部门及时跟进企业反馈不断完善政策,也需要纳税人主动适应新税制。“减税是一个红包,需要纳税人主动作为,较快转变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去抢红包。如果被动等待,就很难抢到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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