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服务常识
     服务常识 > 媒体报道
 
遵规守法是“万宝之争”核心
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408次 更新时间:2016/2/5 8:35:46

    “万宝之争”是2015年最受市场和媒体关注的财经事件之一。直至2016年,这场争论还在延续。纵观“万宝之争”,可从四个维度去关注。

    第一,应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当下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最迫切的一件事,就是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万宝之争”事关双方7万名员工的就业和幸福,政府有必要密切关注这两家企业的动态,力争让其都能健康地发展下去。

    第二,不管是国有企业、上市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有能够踏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优秀企业家,就应该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与尊重。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必须具备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基本素质;必须凭借无悔的执着与刚毅战胜困难;必须在辉煌的喧闹中保持冷静;必须运筹帷幄,向一个个新目标发起冲刺。针对“万宝之争”,我们需要关注这两家企业的掌门人是否具备优秀企业家的精神。

    第三,“每个人,只要他不违背正义的法律,就应允许他按照他的方式去追求他的利益。”我国明确提出,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为的就是让市场经济成为法治经济,以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市场主体之间,收购与被收购是市场行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相关监管机构不应过多干预。因此,针对“万宝之争”,我们需要关注这两家企业是否有违背法律的行为。

    第四,是否遵守契约精神,是真正衡量一个企业“信用够不够”的标准。而信用需要发展积累的过程,这是常识。因此,针对“万宝之争”,我们需要关注这两家企业是否遵守了商业规范和准则、是否遵守了契约精神。

    总之,“万宝之争”不管结局如何,我们也期待双方的行为都有法律力量支撑。如此,方能更好地维护市场参与各方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能更好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大涨 下一篇:O2O“退烧”体现资本市场态度变化
 
   友情链接:海力网辽宁省市场信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